7月12日,在全國優質農產品開發座談會上,一些農業專家坦言,要確保優質農產品開發上規模、上水平,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水平,除了推進優質農產品開發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產業化之外,必須重視假冒偽劣農藥的打假工作。從目前的情況看,農藥打假仍然任重而道遠。
農藥是一種特殊的商品,為加強農藥管理,國家在《農藥管理條例》中,對農藥的生產、經營主要規定了三項制度:農藥登記制度、農藥生產許可制度和農藥質量標準制度。但并不是有了三證就是合格的農藥產品了。一個合格的產品,不但要有“三證”,而且產品質量和標簽也必須合格。
農藥打假的對象是假農藥和劣質農藥。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的規定,假農藥有三種情況:以非農藥冒充農藥;以此種農藥冒充他種農藥;農藥成分與標簽標示不完全相同的農藥。劣質農藥也有三種情況:不符合農藥產品質量標準的;失去使用效能的;混有導致藥害等有害成分的。
農民是假冒偽劣農藥的直接受害者,近年來,有關這方面的報道已是屢見不鮮。而農藥企業更是飽受假冒偽劣農藥之苦。以江蘇安邦電化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是國內吡蚜酮協作組的組長單位,吡蚜酮是該公司1998年開始研制、開發,2006年投入市場的產品。目前,“三證”齊全且有裝置的吡蚜酮原藥生產單位只有兩家,生產相關劑型的企業也只有五六家,但是市場上假冒安邦品牌的原藥和制劑產品就有50多種,一家“三無”化工企業推銷的假冒安邦原藥價格比真藥便宜。為了打假,安邦電化有限公司也花了很多費用,在江蘇、河南、湖北等省都抓到了制假分子,但相關執法部門在辦案上只有“罰款”權,沒有“抓人”權,因此在處罰手段上頗為無奈。
事實上,國家相關部門對于農藥打假工作一直十分重視。從2004年至今,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每年都聯合開展包括農藥打假的農資打假專項行動。2012年3月以來,國家質檢總局在全國質檢系統開展了“質檢利劍行動”農資打假戰役,并于5月29日公布了15起2012年春季農資打假典型案件和兩起與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案件,如山東省德州市質監局查處的貨值33.06萬元的無證生產農藥案,形成了農藥打假的高壓態勢。2012年的春季農資打假工作座談會也提出了農藥行業要繼續開展農藥“三證”、農藥產品的監督抽查工作,聯合公安、質檢等有關部門開展專項行動等措施。但從目前情況看,坑農害農的農藥制假售假案件屢有發生,為逃避打擊,假冒偽劣生產企業較之前更加分散,造假行為也更加隱蔽,有的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有的是采取筑高墻、養惡犬、設監控等手段阻撓執法,更有甚者是直接暴力抗法。
假冒偽劣農藥為何屢禁不止呢?記者調查發現,原因不外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魚目混珠的農藥市場上,農民沒有孫悟空的“火眼金睛”,識別真假只能依靠自身感官。二是多數經銷商從自身利益出發,極力向農民推薦的并不是質量最好的產品,而是利潤最高的產品。假貨無疑是利潤最高的,這也是假貨比真貨走俏的原因。三是暴利的驅動,暴利是造假者制假冒險的動力。四是打假力度仍然不夠,違法成本與所獲得的暴利相比顯得少之又少。
針對此種現象,12日座談會的一些與會者建議,必須建立和完善部門聯合打假長效機制,如加大部門配合力度,適時、適情開展聯合行動;結合農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追根溯源,打擊假劣生產源頭和經營網絡;堅持政府打假與企業打假相結合、打假與扶優相結合,推動信譽度高、產品質量好的企業占領市場;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深挖大案要案的同時,加大督察督辦和明察暗訪工作力度,確保農藥市場質量安全。《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