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市場上諸如假化肥、假種子、假農藥等之類的假劣農資產品屢禁不止,已成為農村一大公害。滕州此舉,可貴之處在于打擊假劣農資沒有流于形式,而是不怕麻煩、全程監管,用對農民長期負責、一包到底的態度,以更親民、更務實的作風來擔當起執政為民的職責,這種“秋后算賬”的做法值得稱道。
此舉高明之處還在于,它能有效地解決時下農民買了假劣農資產品,大多數都因“嫌麻煩”、“難舉證”、“費時間”而不愿、不敢投訴的問題。由于是先前留有“存樣”,“證據”在手,農民不用多費口舌,就能挽回經濟損失,保護了農民的切身利益,調動了農民投訴打假的積極性。
與此同時,“農資商品存樣制度”及與之相伴的依法懲處,還給眾多農資經營者敲響了警鐘,敦促他們提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恪守職業道德、自我規范、守法經營。它所產生的威懾力,有利于培育規范化的農資市場,凈化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