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保障全國化肥生產供應、穩定化肥市場價格的考慮,國家發改委2005年出臺了《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實行企業儲備、銀行貸款、政府貼息、市場運作、自負盈虧、臺賬管理、公開招標的商業模式。化肥淡儲承儲企業以流通企業為主,兼顧大型化肥生產企業。
毋庸置疑,淡儲制度對促進我國化肥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然而,7年后的今天,無論是從化肥業產能快速擴張來看,還是從化肥市場成分更加復雜化等方面分析,當初發改委煞費苦心制定的淡儲制度,在某種程度上已不適應當今宏微觀環境,其局限性日益顯現,執行率大打折扣,亟須修改完善。
完善淡儲制度,主要方向應是讓更多的生產企業參與化肥淡儲,尤其是應該讓符合條件的中小化肥企業具有參與國家化肥淡儲的資格。這樣做的好處有以下幾個。
一是貨源有保證,能做到有貨可儲,落到實處。生產企業對于保質保量完成淡儲化肥任務最有把握,它可以根據計劃任務,按時組織安排生產淡儲化肥,不受天氣、運輸等因素影響,保證按時按量調撥。而如果主要依賴流通企業淡儲,則變數就多,不確定因素也多。特別是在當今肥價波動過快、波幅過大情況下,流通企業擔憂庫存減值風險,一般很難做到淡季足額儲肥。
二是可以利用中小化肥企業較好的倉儲條件,減少不必要的社會資源浪費。一般化肥生產企業都具備一定的倉儲空間,由生產企業實施淡儲,可以就地生產就地儲存,減少了二次運輸和多次轉庫儲存,節省了流通費用,降低了總體淡儲成本,有利于淡儲肥投放時更好地平抑市場價格。
三是中小生產企業參與淡儲的實物,國家有關部門極易便于監管、檢查。現在一些淡儲企業為了減少資金周轉量,或為了規避操作風險,并不熱衷實物儲存,往往淡儲化肥根據需要就在生產企業倉庫就實現了“位移與易主”。可見,由于淡儲時間實際并沒有被拉長,供貨時間仍然較為集中,所以才導致現在的化肥市場淡季不淡,旺季不旺。而如果淡儲指標落實在生產企業,這一切都容易監管了。
四是生產企業淡儲,有利于加快市場定價機制發揮作用。按一般市場規模而言,農業用肥淡季來臨,化肥價格自然回落,但買漲不買落的操作習慣一樣左右著淡儲企業,往往是臨近用肥旺季再行儲備,這自然要支付較高的采購成本,同時消弱了淡儲的作用。同時,國家也是希望盡快理順化肥價格體系,逐步發揮市場調節作用的,2009年發改委就公布了《關于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旨在承認化肥定價的市場原則。而生產企業參與淡儲,能更好地發揮實物量對市場的定價影響,避免化肥開車率忽高忽低,從而導致化肥價格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