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國家現行的農藥管理政策沒有明確規定,過期農藥既不能隨意銷毀,也沒有部門進行回收。而一些沒有去處的過期農藥被不法分子改頭換面重新進入市場,嚴重影響了整個農藥市場秩序。今年以來,全國各地已經查處多起此類案件。專家認為,建立過期農藥召回制度迫在眉睫。
據記者了解,今年以來,云南、重慶、山西、江蘇等地查處了多起過期農藥非法進入市場的案件。2月,重慶云陽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在巴陽鎮抓獲銷售過期農藥的經銷商,涉案金額近7000元;3月,重慶市奉節縣一家農藥經營戶銷售過期農藥,被當地工商部門查獲,涉案過期農藥共計95件1900瓶;3月,湖南省東安縣工商局執法人員在該縣紫溪市鎮某農資經銷店查獲一批過期農藥,共計14件價值6000多元;5月,山西豐喜農資貿易有限公司將5種總計295件過期農藥的生產日期涂改后銷售,被當地工商部門查獲;6月,湖南醴陵市工商局查獲一處為過期農藥篡改“出生日期”的窩點,并當場查封331箱貨值4萬多元的過期農藥;8月,江蘇揚州市邗江工商局在一農資店查獲一批過期農藥,共17箱,1700瓶,商家在過期農藥上貼上新有效期標簽,冒充合格農藥銷售;8月,湖北赤壁一家農資經銷商銷售過期3個月的草甘膦農藥被當地工商部門查獲;8月30日,云南西疇縣農業執法大隊在當地發現一家農藥經營單位的經營門點內經營的吡蟲淋和吡蟲·殺蟲單2個農藥已經超過保質期,立即依法立案調查。
據有關專家介紹,目前我國的農藥管理政策對過期農藥的處理沒有明確的監管辦法,僅僅有一些原則性的規定。比如,對過期農藥的處理,只規定“必須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但并沒有規定具體的處理方法,也沒有指定具體的實施部門,滯留在經銷商手中數量眾多的過期農藥沒有好的出路。黑龍江省農科院農藥專家趙海濱等專家表示,解決這一問題的最好辦法是盡快建立一套科學、完善的過期農藥召回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民利益,凈化農藥市場,同時保護我們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