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肥工業協會在第五屆六次常務理事會上提出的《復混肥料(復合肥料)準入條件》初稿認為:為實現產業結構優化,現有復混肥生產裝置采用團粒法和擠壓法工藝的,三年內必須淘汰,否則關停。我們認為這一提議不符合我國國情,不宜執行,理由如下:
取締復混肥團粒法生產工藝將無法滿足我國用肥需求,危及糧食安全
團粒法工藝是當前復混肥生產領域采用的主流工藝,我國取得復混肥生產許可證的5000多家企業中,95%以上采用團粒法工藝,一旦取締團粒法工藝,絕大數復混肥生產企業將會停產,勢必造成復混肥嚴重短缺,無法滿足農業生產的需求。
團粒法工藝有其獨特優點
復混肥生產主要工藝有料漿法和團粒法,料漿法中分為噴漿造粒、氨化造粒和高塔熔融噴漿造粒。經比較,團粒法具有以下獨特優點:
(1)配方靈活多變,對基礎原料適應性強。團粒法工藝生產的復混肥在養分配比方面不受工藝限制,可以生產氯基、硫基、硝基不同氮、磷、鉀含量的高、中、低濃度復混肥,如高濃度45%、48%、51%含量的復混肥,中濃度30%含量的復混肥和低濃度25%含量的復混肥。而料漿法生產的復混肥,養分配比則有局限性,如:噴漿造粒和氨化造粒僅適宜生產低氮高磷配方復混肥;高塔熔融噴漿造粒僅適宜生產高氮低磷配方復混肥。
團粒法工藝對基礎原料的適應性非常強,選擇范圍廣且無特定要求。氮肥中尿素、氯化銨、硝酸銨、硫酸銨、合成氨,磷肥中的普鈣、磷酸一銨、磷酸二銨,鉀肥中的氯化鉀、硫酸鉀均可作為基礎原料。而噴漿造粒、氨酸法造粒和高塔熔融噴漿造粒對基礎原料有特定要求,如高塔造熔融噴漿造粒則要求原料的含水量低,氮肥原料只能選擇尿素和硝酸銨。
。2)能耗低、污染小、環保。復混肥的主要造粒工藝能耗對比如下表,可以看出團粒法工藝生產的復混肥較噴漿造粒和氨化造粒每噸成品可節約白煤、鍋爐煤和電50%以上,能明顯減少能源消耗,實現節能減排。由于能耗得到減少,可降低生產成本80~100元,減少農民肥料投入成本,有利于農民實現節本增收。如果淘汰了團粒法生產工藝而采用其它工藝,將會增加能源消耗、浪費資源、加劇環境壓力,與國家的節能減排政策相違背。
團粒法生產復混肥屬于二次加工,幾乎不涉及化學反應,不會產生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少量粉塵、NH3和SO2經洗滌裝置可有效去除,煙囪排放物實際為空氣與水蒸氣的混合物,洗滌水經處理后還可循環使用。團粒法工藝生產復混肥可以做到污染物的零排放,是環保型的生產工藝。
(3)生產成本低,肥效持久,有利于農民節本增收。以普遍施用的45%(15-15-15)氯基復混肥,采用團粒法工藝生產,能耗方面可節約成本80~100元/噸;基礎原料采用氯化銨可比尿素節約成本150~200元/噸(氯化銨以700元/噸,含氮量24%,尿素以2000元/噸,含氮量46%計算),綜合計算可降低成本230~300元/噸,農民實際肥料投入成本降低了10~20元/畝。另外團粒法工藝生產的氯基復混肥肥效持久,優于料漿法生產的復混肥。如果淘汰團粒法工藝將會增加農民肥料投入成本。
有利于配合農業部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技術
我國地域遼闊,土壤類型多樣,作物種類繁多,這就要求復混肥生產企業根據特定地區的作物需肥特性和土壤地力條件,生產出適宜配方的復混肥。復混肥生產的主流工藝中,僅有團粒法工藝能夠做到,而其他造粒工藝則因自身工藝特點,不能生產出各種養分配比的復混肥,也就不能按測土施肥的要求生產出各種配方肥,無法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技術。
團粒法工藝生產的復混肥國際競爭力強
由于團粒法工藝生產的復混肥配方靈活,能滿足多種養分要求且生產成本低,因此在國際復混肥市場上擁有核心競爭力,近年來出口量很大。
淘汰團粒法工藝會造成化肥產業鏈的斷裂
化肥企業生產的氯化銨、氯化鉀和磷酸一銨主要為粉狀,作為復混肥生產的基礎原料,淘汰了團粒法工藝,復混肥生產企業大幅度減少,將導致粉狀氯化銨,氯化鉀和磷酸一銨滯銷,相關產業鏈斷裂,使得化肥行業出現萎縮現象,必將影響農業生產用肥的正常供給。
綜上所述,團粒法工藝生產復混肥有利于保障糧食安全,有利于實現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有利于促進農民增收,有利于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有利于保持化肥行業的良性發展。而淘汰團粒法工藝不符合我國國情,缺乏理論依據。
為實現復混肥產業結構優化和維持復混肥市場秩序,江蘇中東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建議:1、淘汰產能在10萬噸以下和連續三年實際產量達不到設計產能80%的企業;2、規范、完善生產企業的安全、環保、檢測設施,企業總資產不得低于3000萬元(固定資產+流動資產),不滿足條件的要進行整頓或淘汰。
初稿中提及鼓勵研制生產各種緩釋肥,首先需要明確何為緩釋肥,為何需要研究、生產、推廣緩釋肥,F有的緩釋肥料國標涵蓋的范圍過窄,不利于緩釋肥行業的良性發展,需要修改,理由如下:
1、研究、生產、推廣緩釋肥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在增加作物產量的基礎上,提高肥料利用率,減少農業面源污染,保護生態環境。應當鼓勵、支持通過各種技術手段生產出達到上述效果的肥料,而不應當限定某種生產技術。生產緩釋肥料的技術應該多種多樣,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由實際推廣效果作選擇。目前國內許多科研單位、生產企業通過不同的技術和工藝生產出的肥料,均能達到增加作物產量,提高肥料利用率,減輕面源污染的效果。代表性企業有:江蘇中東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蘇中東集團)與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聯合研制的緩釋生態肥、漢楓集團的硫包衣尿素、中國科學院沈陽應用生態研究所的穩定性肥料、鄭州大學工學院的鈣鎂磷肥包裹肥、金正大包膜肥料等。而能符合現行緩釋肥料標準——GB/T23348-2009的,實質上僅為有機包膜型肥料,國標限制了使用其它工藝生產緩釋肥料,如此不利于緩釋肥料行業的發展。
2、現行國標明確指出不適用硫包尿素肥料、脲醛緩釋肥料、穩定性肥料,依據國標,這些產品可以并且已經申請制定了相應的行業標準。我國肥料生產企業眾多,不少企業也能生產出具有緩釋肥效果的肥料,每個企業根據自身產品特點都去申請制定行業標準,并不現實。況且現行國標也不允許除硫包尿素、脲醛緩釋肥、穩定性肥料之外的其他有緩釋肥效果的肥料申請制定行業標準,F行國標限制了許多有緩釋肥效果的肥料研制、生產、推廣、應用,迫切需要對其修改。
3、符合現行緩釋肥料國標的肥料,對肥料利用率的提高和作物產量的增加有一定促進作用,但其價格高昂,投入產出比低,農民很難接受,推廣效果不佳,而且包膜材料不能為作物提供任何養分且難以分解,施入土壤會產生二次污染。而其它價格低、能大幅提高肥料利用率和糧食產量、投入產出比高、農民樂于接受、緩釋效果好的肥料卻受到現行緩釋肥料國家標準的限制,阻礙其推廣應用。如江蘇、山東和重慶某些企業生產的有機無機相結合的肥料,具有投資少,工藝簡單,生產成本低,肥效顯著等優點。經農業權威部門的大面積田間試驗鑒定,作物產量平均提高10%,肥料利用率提高10%~15%,每畝凈收入增加百元以上,能有效降低農業面源污染,卻不能在推廣應用時稱之為“緩釋肥料”,嚴重阻礙其在我國農業生產中的應用,不能為農業生產作出應有的貢獻,不利于我國農業生產的發展。
我們認為,只要在獲得高產的基礎上能提高肥料利用率,解決農業面源污染問題的肥料即可稱為緩釋肥。建議緩釋肥料標準應從實際大田施用效果來認證,而并非僅僅是通過室內鑒定來審查,由國家有關部門依據農業部門的肥料試驗結果,對緩釋肥料進行認證。凡是能不降低作物產量且肥料利用率比普通肥料提高8%~10%以上的肥料即可評為緩釋肥,頒發許可證,準許生產、銷售。如此緩釋肥料的研發和生產才能不局限于某一工藝,實現多元化發展,真正體現出鼓勵研制各種緩釋肥料的精神,使得緩釋肥為我國農業生產和環境保護作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