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化肥
記者6月5日從江西省發改委獲悉,《江西價格監測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已出臺。
據悉,《規定》中涉及的主要價格監測對象包括化肥、種子、農膜、農藥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鋼材、水泥、有色金屬等重要工業生產資料;成品油、燃氣、煤炭等主要能源;汽車、通訊設備、家用電器等主要消費品;糧、油、肉、禽、蛋、魚、奶、蔬菜等主要農副產品;醫療、教育、客貨運輸等公共服務以及房屋、土地等相關價格。
價格監測方式主要包括日常價格監測、應急價格監測和價格專項調查。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將建立價格監測信息發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內重要商品和公共服務價格監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