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公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全面反映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方向內容,更加注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自主創新以及對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對產能過剩行業的限制和引導,以及落實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目錄中對煤化、化工、化肥和現代物流等行業明確了鼓勵與限制措施。其中部分內容為:
1、鼓勵類項目:
(1)型煤及水煤漿技術開發與應用;(2)硫、鉀、硼、鋰等短缺化工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及綜合利用,中低品位磷礦采選與利用,磷礦伴生資源綜合利用;(3)優質鉀肥及各種專用肥、緩控釋肥的生產,氮肥企業節能減排和原料結構調整,磷石膏綜合利用技術開發與應用,10 萬噸/ 年及以上濕法磷酸凈化生產裝置;(4)糧食、棉花、食用油、食糖、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現代化物流設施建設;(5)種子、種苗、種畜禽和魚苗(種)、化肥、農藥、農機具、農膜等農資連鎖經營。
2、限制類
(1)20 萬噸/年以下乙二醇、20 萬噸/年以下苯乙烯(干氣制乙苯工藝除外)、10 萬噸/年以下己內酰胺、乙烯法醋酸、30 萬噸/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氣制甲醇、100 萬噸/年以下煤制甲醇生產裝置(綜合利用除外);(2)以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氣為原料的氮肥,才用固定層間隔氣化技術合成氨,磷銨生產裝置,銅洗法氨合成原料氣凈化工藝。
3、淘汰類
半水煤氣氨水液相脫硫、天然氣常壓間歇轉化工藝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壓變化及全中溫變換(高溫變換)工藝、沒有配套硫磺回收裝置的濕法脫硫工藝,沒有配套建設吹風氣余熱回收、造氣爐渣綜合利用裝置的固定層間歇式煤氣化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