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商業淡儲問題已成為近年來化肥業內的一大熱點,雖然有不同的看法,但總體認為化肥商業淡儲政策的實施,對促進化肥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保證化肥市場的淡儲旺供;為農業提供質高價穩的肥料、保證農業增產豐收發揮了積極作用,商業淡儲是一種比較好的化肥儲存模式。
化肥商業淡儲制度已實施6年。化肥商業淡儲的初衷主要是為了解決化肥常年連續生產、季節使用的市場供需矛盾。近年來,隨著化肥供求關系及變化情況,在解決淡旺季供需矛盾的同時,又賦予了新的功能,即利用淡儲來調控化肥市場價格。2009年3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準予黑龍江、新疆、四川等7省市有關商業儲備企業將儲存的化肥提前投放市場,以平抑當時尿素價格的過快上漲就是個成功例子。
但由于近兩年市場供求關系發生較大的變化,行情變化大,農民和基層經銷商的購肥觀念也發生了一定的變化,使化肥承儲企業普遍遇到巨大的挑戰,影響了承儲企業的積極性。因此業界也呼吁主管部門應盡快解決以下問題:一是要妥善解決淡儲風險問題。淡儲雖然政策給以貼息,但仍是個商業行為,投資具有一定風險,如果出現了重大虧損,承儲企業則無力全部承擔,進而會嚴重影響他們參與商業淡儲的積極性,導致國家淡儲任務無法完成。二是要鼓勵更多的化肥生產企業參與化肥淡儲。
化肥商業淡儲政策執行的6年中,在吸取生產、流通企業和廣大農民意見的基礎上也在不斷修正和調整。目前,除中央進行淡儲外,部分省市(特別是一些種糧大省)乃至地縣都建立了地方化肥淡儲制度,具體運作方式與中央淡儲基本一致,使各級政府手中可供調控的化肥淡儲資源進一步增加;化肥儲量已增加到1600 萬噸,約占我國春耕用肥量的四分之一,并加大了生產企業的承儲比例;承儲期為7個月,增加貼息1.5億元。
針對近年來化肥市場發生的新變化及在化肥淡儲中出現的問題,主管部門也曾表示,將對操作了6年的《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及其《補充規定》進行修訂并重新發布執行。
(老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