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有關生物農藥發展的利好消息不斷。3月30-31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開的“生物農藥發展與應用經驗交流會”上,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藥政處處長季穎透露,為鼓勵生物農藥產業發展,減免登記資料以及縮短登記時間,《生物農藥登記資料補充規定》(下稱“補充規定”)可能在年底先于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出臺。
高毒農藥禁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提高,為生物農藥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農藥處黃紹哲介紹,目前全國使用生物農藥的作物面積約4億畝次,而且今年在北京、上海和山東等八省(市)啟動了低毒生物農藥實行補貼示范推廣項目,“這是生物農藥發展的一件大事”。但是生物農藥在登記產品中占有比例較小。季穎總結,截至2010年底,包括抗生素(如阿維菌素、井岡霉素),登記生物農藥有效成分73個,產品約2500個,占整個登記有效成分(650個)的11.2%,占已登記產品總數(2.7萬個)的9.3%;若不包括抗生素,生物農藥登記產品占登記產品總數不到3%。
為鼓勵生物農藥產業符合形勢要求,我國將參照世界一些發達國家將生物農藥和化學農藥分類對待的經驗,一定程度減免生物農藥登記材料、手續和縮短登記年限。黃紹哲表示,國外的做法歸納起來主要包括,縮短評審時間、加快審批進度(如美國);接受公布的數據(如權威官方網站的數據),減免相關試驗,減少登記成本;減免一定的登記資料,如制定豁免名單;成立專門的項目資助生物農藥的登記(如荷蘭)。
“農業部正在積極征求有關《補充規定》各方意見,有可能在年底出臺。”季穎透露,擬先于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以農業部部長令形式發布。但她也表示,《補充規定》出臺會存在一定的風險,一是生物農藥自身的弱勢問題,如藥效緩慢;二是安全性問題,多數低毒、低殘留、對環境安全,但是少數在雜質(如植物源農藥)、致病性(如微生物農藥)及內分泌干擾(如生物化學農藥、抗生素農藥)等對人類存在風險。某些急性毒性較低,并不意味著不存在慢性毒性風險;三是產品研發和質量提高問題,生物農藥登記門檻降低,登記成本降低,更多中小型企業參與生物農藥登記和生產;四是監管問題,質量檢測上仍存在諸多技術難題,標準缺失、手段落后、添加化學農藥檢測不夠,質量監管的任務和壓力將加大,“不過總體來說,生物農藥發展利大于弊”。
據了解,“生物農藥發展與應用經驗交流會”由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主辦、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承辦,共有150多名參會代表。會議除了探討生物農藥行業熱點話題、交流使用經驗外,3月31日與會代表還前往海南省萬寧市禮紀鎮豇豆生產基地和瓊海市博鰲鎮國家農業部蔬菜標準園參觀綠色防控技術推廣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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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規定》部分核心內容
○原(母)藥登記
對生產中確無生產原(母)藥必要或生產原(母)藥工藝難度較大的微生物農藥和植物源農藥,在提交產品生產工藝和其他必要說明材料以及減免申請的前提下,可以減免原(母)藥。
○藥效試驗資料
植物源農藥一般是多種成分作用,不適于提純后進行作用機理分析,且不易明確作用機理,可申請減免;為鼓勵生物農藥加快登記,規定可以提供1年多地藥效試驗報告,而不是2年多地;部分微生物農藥和生物化學農藥特異性強,為減少重復試驗,可按照“防治對象”提供藥效試驗資料。
○產品化學資料
由于生物農藥成分復雜,修改為:“企業可申請減免全分析報告”。
○毒理學資料
已經國家主觀部門批準作為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保健食品、藥品等登記注冊使用的植物源農藥有效成分,可提供有關部門批準證明和試驗文獻資料,申請減免相關毒性資料。
○殘留資料
低毒或微毒的微生物農藥、生物化學農藥、植物源農藥可以減免殘留試驗資料。
○環境影響資料
信息素、激素、酶等生物化學農藥可減免環境有益生物毒性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