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視,增強農資供應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保障農資供應是各級供銷社義不容辭的職責,是促進農民糧食豐收、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是關系到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價格穩定的大事。因此,各級供銷社要從保護農民合法利益,保證農業生產需要出發,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農資供應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外,要將農資供應與推進“新網工程”和“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等項目建設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快農資配送中心和終端網絡建設,減少中間環節、降低經營成本,提高放心優質農資產品的覆蓋面和市場占有率,確保農民在供銷社農資經營企業“買得放心、用得安心”。
二是加大農資貨源采購力度,確保市場供求需要。春耕季節將臨,農資銷售即將進入旺季,全市供銷系統化肥庫存總量與去年相比有一定的增加,但距充足保障全年的化肥供應還有缺口。對此,各級供銷社農資經營企業將早計劃、早安排,千方百計籌措資金,積極組織貨源,合理增加庫存量,加強市場分析和市場監測,面對農資供應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合理調整儲備量,增強駕馭市場、規避風險的能力。
三是確保商品質量,杜絕出現假冒偽劣農資。在農資銷售進入旺季,貨源相對緊張的情況下,各級供銷社農資經營企業將嚴把好進貨質量關,從源頭上杜絕假冒偽劣農資商品進入市場。建立健全農資商品保證制度、完善商品購銷記錄,形成農資商品可追溯機制。在經營中要切實做到“六不”,即不得經營過期、失效、變質、不合格和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資商品;不得經營無登記證、無批文號、無許可證的農資商品;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不搞虛假宣傳廣告,不短斤少兩;絕不能囤積居奇,合謀漲價,牟取暴利。在自己誠信守法經營的同時,供銷社農資經營企業將主動及時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舉報其它農資企業經營中出現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農民的利益,維護企業自身權益。
四是加強市場監測和監督,保障農民的切身利益。各級供銷社除加強對當地化肥庫存、銷售和市場價格情況的動態監測外,對農資供應中出現的問題也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市總社報告,有條件的區縣應探索建立農資價格預警機制,確保市場穩定。市總社的10個化肥監測點將按時保質上報當地市場化肥價格情況。市農資公司須發揮冬儲優勢,加大市場調劑力度,努力平抑農資價格。各級供銷社要積極配合農業、工商、質監等部門開展農資市場打假專項治理,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檢查督查,既要查供銷社自己的直營網點,又要查加盟網點,堅決打擊坑農害農現象,嚴厲查處農資違法案件。
五是提升服務水平,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事例,各級供銷社將充分利用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及莊稼醫院,大力宣傳科學種植,推行測土配方、科學施肥技術,幫助農民科學施肥、合理用藥,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益;聯合農技部門開展預約登記、延長工作時間、送貨上門、對新品種新技術提供技術培訓及咨詢等多種形式服務,保障售后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