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現批準《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等3項標準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由我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三、非道路移動機械用小型點燃式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與測量方法(中國第一、二階段)(GB 26133-2010)
按有關法律規定,以上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以上標準自2011年3月1日起實施。
以上標準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此公告業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紀正昆會簽)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