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審議通過《2011年關稅實施方案》并報國務院批準,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對2011年化肥出口關稅進行調整,氮、磷肥出口旺季關稅時間分別由今年的6及6.5個月縮短至4個月,淡季關稅仍然維持7%,符合此前預測。
在全球化肥處于供求弱平衡的環境下,我們判斷該政策的有效性還需檢驗。2011年全球化肥價格季節性變動規律可能將與2008-2010年都不相同,更可能會提前,出口旺季關稅的時間是重要擾動因素。此次我國化肥行業出口關稅政策調整的初衷仍然來自于抑制國內化肥價格過快上漲,大幅度增加農民的生產成本。2008-2010年我國化肥出口關稅政策的調整思路主要為調整稅率,以保證國內供應。
我們認為短期繼續執行嚴格的出口關稅政策下,國內氮磷肥供給過剩、價格上漲受到阻里,鉀肥因主要以進口為主而不受影響。我們預計在11年2月份春耕用肥開始之前,價格或有小幅下跌,這點在12月臨時關稅出臺之后市場已經有所反映。
中長期,全球農產品價格上漲趨勢沒有改變,全球化肥剛性需求恢復,全球化肥供求關系仍將處于弱平衡中。我們預計縮短2個月出口預計影響氮肥、磷肥出口100萬噸,將更加刺激國際化肥的供應緊張。
精細磷化工產品關稅未作調整,延續了前期的關稅政策。我們預計國內磷肥出口下降將導致國際磷肥及磷酸鹽產品緊張,國內磷酸鹽企業將受益,繼續推薦相關磷化工公司興發集團、澄星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