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磷肥工業廢水排放新標準的醞釀和出臺,是政府、行業組織、設計部門等聯手,以制訂標準為開端、相應措施陸續跟進的方式制定產業政策導向。針對磷肥產能過剩,此舉可控制產量過快增長,對有特別排放限值的地區和流域嚴格新建企業準入制度,并對磷肥產品規模、種類和產業布局作出合理規定,從環境保護出發限制磷肥工業無序盲目發展。
根據新標準修訂內容可以發現,傳統的污染物末端治理因不能根治污染是無法適應新標準要求的。為迎接新標準的出臺,現有企業應緊緊抓住一年半的過渡期時機,及早規劃,加大資金投入力度,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產品結構。企業應結合實際,搞好氟硅酸等副產物的綜合利用,從生產全過程入手,推行清潔生產工藝和綜合利用,實行源頭減排和末端處理相結合。同時,還應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證正常穩定運行的技術措施和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推行清潔生產需要采用先進的廢水減排和治理技術,企業在必要時可與科研、設計單位聯手,攻克關鍵技術難題。磷肥行業也可通過構建污染控制產學研聯盟,對共性關鍵技術組織攻關,建立推廣示范工程,為實施新標準提供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