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央頒布的1號文件第七次鎖定“三農”,表明了國家加強“三農”工作的信心和決心。而在全面落實1號文件精神之時,不能忽視助推“三農”發展的化肥行業。筆者建議,今年兩會應將扶持化肥企業的問題提上日程。
首先,在資源性原料的供應上,應優先保證化肥企業生產的需要。2009年入冬以來,國內多家以天然氣為原料的化肥生產企業因“斷氣”停工,勉強開工的裝置大多負荷也只能維持在30%~70%。一部分企業出現虧損,還有部分企業已經考慮轉產。長此以往,不僅對整個行業轉變發展方式不利,對農業發展也將產生負面的影響。因此,建議國家對化肥生產所需的天然氣、煤炭等資源性原料仍應保持宏觀調控,在供應上向化肥企業傾斜。國家可根據近年化肥企業的實際用量,統籌考慮氣頭企業的氣量供應,下達化肥生產企業保運計劃指標,確保企業維持安全生產負荷。
其次,對原料價格實施干預。當前,化肥企業生產成本普遍上漲,將造成化肥價格的大幅攀升,最終增加農民的負擔。因此,建議將化肥企業所用電力、煤炭、天然氣等價格與其他行業區分開來,給予優惠。特別是即將實施的天然氣價改,一定要考慮到氣頭化肥企業的生產實際。同時,可適當補償為化肥企業“讓價”的原料供應商。
再次,在化肥運輸上給予優惠。自2009年12月13日起,國家鐵路貨物統一運價平均提高0.007元/噸千米。農用化肥1000千米運距每噸運費將上漲5.8元,2000千米運距每噸將上漲11.2元,直接導致化肥漲價。因此,建議鐵路農用化肥整車運輸仍實行政府指導價,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最高運價。價格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農用化肥運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落實到位。同時根據化肥運輸季節性特點,可設立春耕、秋播“綠色通道”,運輸部門及參與企業要優先安排化肥運輸。
當然,這一切應建立在化肥企業的健康發展上。建議國家嚴格化肥項目審批程序,提高準入門檻,限制一般性化肥項目上馬,并根據我國能源結構狀況,引導企業合理規劃煤、氣、油頭化肥項目,做到不同資源與不同生產要素深度優化與配置,提升資源利用率和轉化率。只有這樣,才能使化肥行業真正對“三農”起到助推作用。
秦春雨(云南華夏肥業公司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