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山東省專門出臺文件,大力推進全省化肥流通體制改革。這份名為《進一步深化山東省化肥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計劃通過3~5年的努力,形成以縣、鄉、村三級經營服務為框架,連鎖經營門店為基礎,基層技術服務中心為紐帶,區域性連鎖配送中心為平臺,大型化肥流通企業為主力,電子信息服務系統為支撐的布局合理、經營規范、運作高效、協調發展的多元化、連鎖化的山東省化肥流通體系。
《意見》重點提出要通過扶持龍頭企業,大力促進化肥連鎖化經營。《意見》指出,將鼓勵大型化肥生產、流通企業以及具備一定實力和規模的社會資本,通過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股權置換、資產收購、兼并重組等方式,整合資源,發展連鎖和集約化經營,全面推進化肥直供。在加強設施建設方面,將積極支持龍頭企業發展區域性化肥交易市場、配送中心以及化肥儲備、經營與現代物流設施的建設和改造,完善配送、信息功能,提高龍頭企業化肥統一配送率。
《意見》還特別強調,化肥經營者要對所銷售化肥的質量負責,在銷售時應主動出具質量保證證明;如果化肥存在質量問題,消費者可根據質量保證證明依法向銷售者索賠。對此,山東省化肥工業協會會長楊春生表示,《意見》特別明確了化肥經營者的質量責任,要求經營者和生產者同時履行質量法,這對規范化肥經營市場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