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70年代中期雜交水稻開始在我國推廣,雜交水稻育、繁、推、銷等運行模式與機制,對我國雜交水稻生產的發展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大規模的雜交水稻種子產業由此形成。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原有的雜交水稻種子經營、管理模式越來越不適應新的形勢,經濟轉型使雜交水稻種子產業遭遇多方考驗。
市場潛力有待挖掘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雜交水稻種子生產國和消費國,具有龐大的雜交水稻種子市場。全國常年種植雜交水稻2.1億畝左右,每年需要雜交水稻種子約3.5億公斤。與我國稻區氣候條件接近的國家直接引用我國的雜交水稻種子,為我國的雜交水稻種子產業發展帶來了巨大商機。例如,近年來越南從廣西、湖南等地引入了大量的雜交稻種子,僅2001年從國家雜交水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就引進雜交水稻種子近100萬公斤。另外,我國雜交水稻種子增產效果明顯,如國家雜交水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雜交水稻組合近年在緬甸、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泰國、巴基斯坦等國試種示范,取得了比當地主栽品種顯著增產的效果,這也為雜交水稻種子產業化提供了較大的國際市場空間。
研銷分離面臨挑戰最初,科研育種單位只進行良種選育,轉入市場經濟以后,科研單位也進入了種子生產經銷領域。但頭幾年科研單位未能充分發揮育種、種子生產和銷售的綜合優勢。科研單位實行新品種自營的同時,種子公司面臨有市場無良種的局面,其生存和發展面臨巨大困難,一些專營或主營雜交水稻種子的公司嚴重虧損或瀕臨倒閉。由此出現了科研單位與種子公司兩個體系在市場、品種、人才、資金、效益等方面的不正當競爭,給雜交水稻種子產業化帶來一些負面影響。
銷售市場混亂待整治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一些不具備雜交水稻種子生產、經營條件和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也紛紛上馬,或明或暗地進行非法生產、經營,造成雜交水稻種子產銷的多、亂、雜局面,由此也引起種子價格的混亂。這使雜交水稻科研成果的知識產權得不到有效保護,嚴重損害產權人的利益。更為嚴重的是偽劣種子或不適合區域生產條件的種子流入市場,坑害農民,造成糧食產量的損失。
育種研究后勁不足近年來,不少科研人員轉向種子生產和銷售。有的科研單位的科研人員既搞育種又搞經營,投入研究的人員和時間不斷減少,育種研究被削弱,新親本、新組合的產出進程受到相應影響,進而品種的更新換代速度和良種產業化發展后勁勢必受到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