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到浙江省農業廳土肥站采訪,在談到如何加強化肥質量控制和肥害事故預防時,該站的陳紅金副站長指出:磷肥企業為降低生產成本,以廢硫酸替代正品硫酸為原料進行生產的現象十分普遍。由于目前國家對于廢硫酸的使用并無嚴格的限制,企業質檢部門又缺乏有效的檢測手段對廢硫酸中的有毒有害物質進行分析和把關,給農業生產安全及生態安全帶來了嚴重隱患。近年來肥害事故時有發生,與廢硫酸的廣泛使用不無關系。陳紅金希望本報能予以關注,并吁請相關政府部門以及行業協會等引起高度重視,尋求妥善解決的途徑。
據記者了解,廢硫酸在化肥生產中的應用主要是用來生產過磷酸鈣,而過磷酸鈣又是低濃度復混肥的主要原料之一。化肥是微利行業,廢硫酸價格遠低于正品硫酸,用以替代正品硫酸生產,從降低成本的角度來看,效果自然顯著,因而十分風行。但是,企業對此也并非全無顧慮,多數企業在選擇廢硫酸的來源上,還是十分慎重的。浙江海鹽北洋磷原物資有限公司的曹根祥董事長告訴記者,他們的廢硫酸全部從本地的一家聚酯企業采購,雙方已合作十多年,且從未發生過化肥質量事故,因此可以放心使用。同時,為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公司的廢硫酸使用比例也很小。
那么,“小心謹慎”到底能否杜絕廢硫酸有可能導致的危害呢?答案是否定的。2005年,浙江龍游飛雁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飛雁牌過磷酸鈣,就曾經發生過一起嚴重的肥害事故,致使2萬多畝經濟作物受損,造成農戶直接經濟損失數百萬元。而根據當時公司內部調查分析的結果,事故的首要原因就是使用了部分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廢硫酸。而此前該廢硫酸供應商與飛雁合作已有多年,且質量一直很穩定。事故發生后,企業的名譽嚴重受損,巨額的賠償費用也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了重壓,不久后飛雁牌產品就從市場上銷聲匿跡了。
廢硫酸到底該不該用在化肥生產上?既然質量無法保證,引發的后果又如此嚴重,為何不索性禁止呢?“從萬無一失角度來說,自然是不用為好。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徹底禁止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浙江省化肥工業協會磷復肥、硫酸分會秘書長張樹人這樣認為。“首先,從循環經濟的角度,把不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廢硫酸用于化肥生產既合理利用了資源,又有效地降低了化肥企業的生產成本。目前我國對廢硫酸的利用手段還十分欠缺,生產過磷酸鈣是相對理想也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如果一律禁止使用,不僅化肥企業要增加成本,而且每年大量廢硫酸的去向也將成為十分棘手的難題。其次,得承認并非所有來源的廢硫酸都不適用于生產化肥,現在的關鍵在于,企業在廢硫酸的質量檢測和來源選擇方面缺乏可依據的標準或者規定,只能憑各自經驗辦事,這樣難免捅漏子。”
事實上,磷肥企業也都非常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出臺一個關于廢硫酸在化肥中使用的質量標準或者規范性文件。浙江平湖金波化肥有限公司的張書記表示:“任何一個注重品牌、關注民生的化肥企業,都不會隨便使用劣質的廢硫酸,畢竟風險太大,飛雁化工就是一個鮮活的教訓。但是現在的問題是,國家沒有相關規定,有人用,我們不用就吃了虧,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應該怎么用也沒人管。我們希望國家把廢硫酸的使用給規范起來,讓我們用起來心安理得,也可以有效地預防一些肥害事故。”
對此,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化肥審查部副主任商照聰表示:“廢硫酸的來源多種多樣,成分也十分復雜,如果在使用方面不加以規范和限制,的確存在很大的隱患,由此導致的事故在全國各地也時有發生。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此一直都很重視,而且也在積極尋找妥善解決的途徑,尤其是對于化肥中重金屬含量的嚴格控制,我們已經制訂了相對比較完善的標準。但是對于如何預防從廢硫酸中帶進有毒有害物質,由于情況太過復雜,從目前的情況看,還很難拿出一個科學的辦法。現在我們只能提醒和要求企業,為用戶也為了自己的長遠利益考慮,不要使用那些含有不明物質、質量無法保證的廢硫酸,盡可能使用正品硫酸生產,同時也期待有更多更好的廢硫酸處理技術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