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公布了川氣東送天然氣出廠價格和沿線管輸費標準。川氣東送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定為每立方米1.28元(含增值稅),具體價格由供需雙方在上下10%的浮動范圍內協商確定。按照通知規定的標準,川氣輸送至上海后成本價為每立方米2.12元,到達用戶后每立方米價格在3.4元以上,比目前上海天然氣的價格高60%。
業內人士認為,川氣價格政策首次實行統一基準價,不再對用戶進行區別分類,目的是抑制近年來工業用氣過快的增長速度,以逐漸提高民用天然氣比例。另外目前國內天然氣與替代能源的比價偏低是川氣價格上漲的重要原因。為了理順天然氣與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國家必然要參考國際氣價,適當地逐步地提高上游出廠價格。再有,隨著天然氣進口比例越來越大,國內的價格也將逐漸國際化,呈現上升的趨勢。就居民用氣來說,川氣價格上漲幅度在居民的承受范圍內。以上海為例,每戶平均每月多支付14.9元。但是新的天然氣價格卻會讓許多工業用戶承受不住,再加上即將逐漸取消工業用天然氣價格的優惠政策,以天然氣為原料的發電和化肥企業則變得用不起氣。業內人士認為,這將對沿線的氣頭小化肥廠是毀滅性打擊。從積極意義上講,統一天然氣價格會有利于化肥行業整合升級,進行新一輪洗牌。但是如此大幅度漲幅,即使大型化肥企業也很難消化。
今年天然氣價格改革已經定局。可以認為,川氣價格政策就是天然氣價格改革的組成部分,也可以理解為是改革的第一步。也可以看出,目前出臺的川氣價格對天然氣價格改革具有參考性,它包含著未來天然氣價格改革政策的趨向:一是漲價,而且漲價的幅度會比較大;二是實行一氣一價制度;三是川氣東送天然氣價格的定制意味著西氣東輸二線氣價肯定要比川氣東送氣價要高;四是天然氣的區域定價有可能實現均價定價。
另據報道,目前山西省已啟動中國規模最大的企業重組行動,涉及國有、民營、私人煤炭企業超過2200家,礦井數將由2598個壓縮到1000個;大型煤礦企業將是煤炭兼并的主角;具備一定生產能力的地方骨干企業經過省政府的同意也可以兼并附近的中小煤礦;中小煤礦中間也可以自愿組合,但重組后企業規模不得低于300萬噸,單井生產規模不低于90萬噸,煤炭生產全部實現機械化。按照計劃,山西省擁有企業主體的煤炭企業數量將從現在的2200個變成100個左右。不論是國有煤礦還是集體、民營、個體煤礦,只要是證照合法的企業,兼并重組的主體企業,都將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規定,對他們的資產和資源給予補償。除了經濟補償外,煤炭企業也可按照資源資本化的方式,折價入股,作為企業在新組建企業的股份。此外,對于重組后人員的安排,山西省的規定是,今后將采取考核上崗制度,凡是考試合格的工作人員都可以繼續在兼并后的企業工作。通過重組整合,山西省的礦井總數將從2598座減少到1000座,8月底將完成重組的協議簽訂,原則上企業規模不得低于300萬噸。目前已有超過40%的資產評估進入交易,超過30%的企業先進行產權登記,成立新公司再進行資產評估交易。
天然氣定價政策的改革以及山西煤炭行業的重組整合對化肥行業影響是巨大的,無論是大型企業還是小型企業;不論是煤頭還是氣頭。原料成本的大幅增長是不可避免的,隨之而來的化肥行業整合重組真的是再也沒有回旋的余地了。
目前化肥行業的產能過剩已是不爭的事實,國務院已提出包括煤化工在內的多個行業要在保增長中更加注重推進結構調整,堅決抑制部分行業的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并要把握好調整的方向、力度和節奏,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促進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國務院在石化產業調整的振興規劃中提出解決化肥行業產能過剩的措施是“上大壓小”、淘汰落后產能的思路;中國氮肥工業協會針對國內氮肥行業產能過剩提出的“嚴控大,慎壓小”新建議,都是符合控制增量和優化存量相結合,分類指導和有保有壓相結合,市場引導和宏觀調控相結合,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標準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協調產業、環保、土地和金融政策,形成引導產業健康發展合力的宗旨。自本世紀初,化肥行業的結構調整就隨著化肥行業的快速發展不斷被提出,但是由于地方和企業出于各種利益的考慮,調整的成效不大,以致發展到今天如此被動的局面。目前隨著市場供求關系根本改變,國家有關部門開始對化肥行業的相關政策已做出一些明顯的改變。這表明,隨著市場化進程的加快,在總量保持平衡的基礎上,一些保護落后產能、羈絆先進企業發展的政策將陸續取消,那些原料成本高、運輸成本高的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將被迫自行退出,而那些具有原料優勢、市場優勢的企業自然會做大做強。
山西煤炭行業的大規模的重組,除了為化肥行業的整合提供了具體操作經驗,為化肥原料的合理使用提供了保證,同時也為相關部門對被兼并或重組企業的資源、資本以及人員的安排做出了樣板經驗。山西煤炭行業的重組在初始階段,對當地的經濟發展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從長遠考慮,這種“壯士斷腕”之舉無疑會對化肥行業的整合重組有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