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中國農藥工業一直以仿制為主,創制力量薄弱。在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中,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逐步加強,獲取專利必然要付出高額的專利費,這些費用往往又轉嫁到農民身上。另外,將農藥的話語權交給國外企業,也存在著很大的風險。《石化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著重提出了保障農藥、化肥的供應,進行結構調整。因此我認為,建立新農藥創制體系已經成為當務之急,這也是按照規劃所指明的方向,進行結構調整的必由之路。
一方面,我們要認識到,建立農藥創制開發體系,研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農藥,逐步實現農藥品種從仿制到創制的戰略性轉移,是影響未來中國農藥工業乃至整個農業經濟生存和健康持續發展的關鍵。由于國內系統地開展新農藥創制工作的時間短,基礎弱,要加快創制步伐,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在政策、條件和技術上的大力支持是前提。其中包括立項、科研經費投入、專利申請、財政補貼和成果轉讓等方面。政府還應抓好一批高新技術產業化示范項目、科技攻關項目和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促進整個農藥行業的技術創新。
另一方面,要成為一家農藥領導型企業,應充分認識到加強自主創制體系建設的重要性。我認為,建立農藥創制開發體系,企業與科研院校合作是最好的合作方向。將企業發展課題與科研院校共同探討,利用科研院校的科研力量,彌補企業的“短板”,形成互動,從而將成果直接轉化為生產力,實現雙贏。
建立創制開發體系不僅對硬件有較高要求,更重要的是軟件,也就是人才方面的培養。要提高原始創新能力,除了企業自主培養外,同樣也要加強與科研院校的合作,甚至與國外大公司合作培養人才。農藥企業還可以利用此次金融危機的時機,適時引進高層次人才,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改善人才工作生活環境以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