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廣東早稻殺蟲劑逐漸進入使用旺季,對氟蟲腈而言,將是最后一次施展“拳腳”的機會了。因為從2009年10月1日起,除衛生用、部分旱田種子包衣劑外,在我國境內將停止銷售和使用用于其他方面的含氟蟲腈成分的農藥制劑。也就是說,氟蟲腈在水稻等水田作物上的使用在我國即將成為歷史。
作為甲胺磷等5類高毒農藥禁用后的首批替代產品,為何如此短命?其他替代產品是否就安全?有多少農藥在國外已經禁用,我國還在重點推廣?已推薦的四批高毒農藥替代品,在農民心中的認知度有多高?替代產品在市場推廣中的障礙是什么?
□本報記者 李曉芬 高強
日前,歐盟各成員國達成一項協議,從2009年開始禁止使用戊唑醇、噻蟲啉等22種有毒物質制造農藥,截至目前歐盟禁止或限制使用銷售的農藥有效成分共達470多種。而這四百多種中的100多種在我國仍有登記和銷售,其中的8種甚至作為高毒農藥替代品種進行重點推廣。
全國農技推廣中心自2005年起推薦了四批共50個高毒農藥替代品種,但有一些頗為“短命”,氟蟲腈就是例子。10月1日之后,除衛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種子包衣劑外,我國將停止銷售和使用含氟蟲腈成分的農藥制劑,此舉比法國、美國晚了整整5年。
我國農藥使用與國際上存在的這種“差距”,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不解:國際差異?
歐盟禁(限)用藥中仍在我國登記和使用的100多種農藥有效成分,有的目前是國內的主流品種,如甲氰菊酯、井岡霉素、乙酰甲胺磷等。記者通過中國農藥登記信息網查詢,截至5月14日,甲氰菊酯登記的產品數量達233個、井岡霉素有223個、乙酰甲胺磷有181個。有的甚至在2005-2009年被全國農技推廣中心列為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替代品種進行重點推廣,如三唑磷、噻嗪酮、噠螨靈、二嗪磷、敵敵畏、稻豐散、馬拉硫磷、丁醚脲這8種農藥,這些有效成分在我國的登記產品數量分別達到了553、400、361、50、323、12、404、69個。
另外,因毒死蜱會傷害兒童的神經系統,吡蟲啉、噻蟲嗪對蜜蜂有毒,敵百蟲致癌,硫丹對水生生物毒性大,這5種農藥因而在一些發達國家禁(限)用,但在我國仍被列為高毒農藥替代品種。
這種現象令人疑惑。最近氟蟲腈的“短命”再次引起人們的質疑。氟蟲腈是我國目前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在列入高毒農藥替代品僅2年后即被限用的農藥,但這個禁令比法國、美國的禁(限)用遲來了整整5年。2004年2月,法國上演了“瘋蜂病”,90億只蜜蜂病死而直接導致氟蟲腈禁(限)用。
不少人由此對高毒農藥替代產品的安全性產生疑惑,也有人質疑農藥管理部門把關不嚴。對此,全國農技推廣中心高毒農藥替代示范項目技術負責人李永平高級農藝師解釋,氟蟲腈在進入我國前,已經評估過,當時制訂了一系列的安全使用措施,認為可以較好地控制風險,加上時值我國水稻二化螟抗藥性上升很快,發生嚴重,沒有很好的藥劑來控制,因此批準氟蟲腈進入中國市場。“可是在2008年拜耳公司的氟蟲腈專利到期以后,我國大約有500個廠家申請1000個產品中含有氟蟲腈成分,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使用失控的局面。為控制這種即將到來的風險,農業部作出禁止使用規定。”
“市場上其他的替代產品多少還是存在一定的毒害性,只是危害不那么明顯或者說還沒有被我們認知。”日前,江門大光明農化有限公司廠長黃劍虹對南方農村報記者說。
解釋一:國情使然
國外已禁(限)用的農藥為什么我國還要用?李永平認為,中國的氣候跟歐盟不同,歐洲屬于溫帶冷涼氣候,作物以病害為主;而中國屬于溫帶亞熱帶的季風氣候,作物以蟲害為主,加上水稻面積大、害蟲多,因此中國的殺蟲劑使用量比歐盟要高,“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
“不能一概而論國外禁(限)用農藥的做法完全正確,各國國情不同。”華南農業大學資源環境學院農藥系教授徐漢虹表示,我國是非專利農藥生產和使用大國,其農藥出口量世界排名第一,對農藥種類和數量的需求量大。同時,我國農業生產水平遠遠低于歐盟、美國等國家,即使有些可禁(限)用的中高毒農藥,也需要一個過程。
徐漢虹的觀點代表了農藥界大多數人的看法。美國陶氏益農公司廣東區域經理何潤年說,歐盟、美國、日本等國家的化工產品專利多,科研水平高,一定程度上可緩解農藥產品更新換代給農業生產帶來的影響;而且新研發的高效、低毒農藥價格偏高,農戶較難接受。
“盡管有些農藥國外禁(限)用,但在試驗中對某些害蟲的防治確實有較好的效果。”李永平說,另外也出于防止單一用藥而致抗藥性過快產生的目的,將它們作為輪換使用的藥劑品種來繼續推廣應用,使用成本也相對較低。稻豐散、敵敵畏、三唑磷、硫丹等正是出于這樣的考慮被列為高毒農藥替代藥劑品種。
稻豐散原藥生產廠家江蘇騰龍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海濱介紹,稻豐散在上世紀60年代屬于意大利的專利,日本一家公司負責全球推廣,受價格高、氣味大的影響,在中國并沒有推廣成功。歐盟在2002年7月撤銷稻豐散登記,是因為當時日本公司沒有提交材料進行再登記。騰龍公司在2002年引進中國,通過工藝改造去異味后,開始在水稻、柑桔、蔬菜上推廣。“去年原藥銷售了2000噸,目前原藥還出口到意大利、法國、英國。”
“也許將來有更多、更環保、更便宜的藥劑可以在生產上應用的時候,也會禁用部分替代品。”李永平表示。
解釋二:貿易壁壘
李永平介紹,中國不可能完全達到歐盟的標準,歐盟對農藥的限制,主要是實施了“農藥再登記”,即對所有使用的農藥進行重新評估和登記。一些藥劑因為毒性比較高,歐盟將其作為重點限制的對象。另外一些藥劑因為歐盟本身使用得較少,農藥公司不愿意投入巨資去完成再登記要求的試驗資料,因此也會被歐盟禁用,例如Bt(蘇云金桿菌)。
“歐盟的政策,除了對人類的健康考慮之外,對貿易實施綠色壁壘也是其目的之一。”李永平指出,中國是農產品生產和出口的大國,而歐盟許多國家不是農產品出口國,而是進口國。因此對農藥的殘留限制更為嚴格,比如禁用的噻嗪酮本身是一個毒性很低的產品;歐盟不生產茶葉,對茶葉的農殘要求就極高,相反對歐盟自己國家生產的農藥產品,殘留的限制量就放得較寬。
歐盟、美國等國家的禁令主要影響我國農藥產品和農產品的出口。據了解,我國農產品出口遇到的綠色壁壘主要是農藥問題,一旦禁令正式實施,隨即將宣布這些農藥的最高殘留限量降低到儀器可檢測之下,即不得檢出。
“即便這樣,我國相關部門也不應盲目跟隨。世界各國所實行的農藥管理制度和采取的管制措施都與其國情密切相關,即使都是發達國家,歐盟的農藥管理制度和管制措施與美國和加拿大等其他發達國家也有很大差別。”農業部農藥檢定所楊永珍在論文中表示,要根據情況調整產品結構。
“環保是至高點。”徐漢虹說,農藥新產品的研發主要包括新的化學結構和新的作用機理,比如針對南方豐富的植物資源,從中發現有價值的活性化合物,創制出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植物性農藥,這是綠色食品生產的理想農藥。
然而,廣東省農藥檢定所黃怡林科長認為,“并不是禁(限)用的農藥越多,推出的新產品越多就是好事。有些老產品進行生產工藝改進,去除了有害雜質,在安全環保、滿足農業需求上達到一個平衡點,同樣可作為推薦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