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記者從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獲悉,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公安部、國家安監總局即將聯合發布《關于農藥運輸的通知》,明確微毒、低毒農藥不屬于危險貨物,按普通貨物管理;中等毒農藥,其內容器裝量在5千克或5升內,單件重量在30千克內的,按普通貨物管理。困擾多年的微毒、低毒、中等毒農藥的運輸難問題,將得到妥善解決。
據了解,近年來,各地農藥生產、經營、使用、管理單位紛紛反映,國家籠統地將農藥列為危險化學品進行運輸管理,導致農藥運輸門檻提高、辦理手續復雜,不僅造成企業成本大幅增加,而且貽誤農時、增加農民負擔。在很多地方,農藥陷入無車可運、無人敢運、違規運輸的尷尬境地。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秘書長葉貴標對記者說,由于《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沒有充分考慮農藥產品的特殊性,將農藥籠統納入危險化學品,造成企業負擔加重,有的中小型企業每年要增加運輸費用幾百萬元至上千萬元;同時,絕大部分企業在運輸過程中存在違法現象。葉貴標說,該《通知》的出臺,是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歷經兩年努力促成的。
據記者了解,目前在我國取得依法登記的農藥品種達到600多種,產品2.3萬多個。根據國家標準《農藥登記毒理學實驗方法》中規定的農藥毒性分級標準,在依法取得登記的2.3萬個農藥產品中,劇毒產品占0.07%,高毒產品占3.6%,中毒產品占23.1%,低毒產品占67.2%,微毒產品占6.1%,其中,屬于高劇毒產品的不足5%。加上日益規范的包裝要求和國際上通行的運輸豁免做法,絕大多數農藥產品在運輸環節中已經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管理范圍。而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貨物品名表》的相關規定,農藥的所有種類被籠統地列為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
據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測算,該《通知》發布實行后,我國九成以上的農藥產品運輸按普通貨物管理,每年將減輕農民負擔和企業負擔20多億元。
據悉,該《通知》對高毒、劇毒農藥仍按危險貨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