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統計,今年前2個月我國出口磷礦石5.6萬噸,價值1736萬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分別下降76.4%和31.6%;出口平均價格為309.5美元/噸,同比上漲1.9倍。其出口主要特點如下:
一、出口量快速下滑,出口均價震蕩下行。2008年9月以來,我國磷礦石出口量快速下滑,今年1月僅出口1.8萬噸,創下2006年10月以來的月度出口量新低;2月出口有所反彈,當月出口3.8萬噸,同比下降62.9%,環比增長1.1倍。2月份當月出口均價為271.2美元/噸,環比下跌30.7%。
二、幾乎全部出口到日本和韓國市場。今年前2個月,我國對日本和韓國分別出口磷礦石2.84萬噸和2.75萬噸,分別下降51.3%和71.2%。對日韓出口量合計占同期我國磷礦石出口總量的99.7%。
三、國有企業出口居主導地位。今年前2個月,我國國有企業出口磷礦石4萬噸,下降78.4%,占同期我國磷礦石出口總量的71.3%。同期,私營企業出口1萬噸,下降72%;外商投資企業出口0.6萬噸,下降64.7%。
四、貴州企業出口占近9成。今年前2個月,貴州省企業出口磷礦石4.9萬噸,下降71.1%,占同期我國磷礦石出口總量的88%。同期,湖北省企業出口0.7萬噸,激增131.6倍。
今年前2個月我國磷礦石出口量大幅萎縮的主要原因是:
一、國際市場價格繼續走低,出口動力減弱
受經濟危機影響,國際市場磷礦石需求持續低迷,帶動其價格快速走低,今年2月下旬,印度地區磷礦石到岸價為200-220美元/噸,低端價格比2月中旬下跌20美元/噸,高端價格下跌40美元/噸;摩洛哥磷礦石離岸價為150-180美元/噸,低端價格比2月中旬下跌30美元/噸,高端價格下跌60美元/噸。由于國內外價差不斷縮小,我國磷礦石出口動力明顯減弱。
二、配額和高關稅政策顯著提高出口門檻,出口得到有效遏制
為抑制磷礦石出口增長過快,2008年我國多次調整磷礦石出口關稅,目前磷礦石出口仍保持較高關稅水平。另外,為鼓勵利用中低品位磷礦資源,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將磷礦石出口納入配額管理,今年配額總量為150萬噸,比2008年我國實際出口量少50萬噸,同時對出口企業資質進行嚴格限制,并規定出口產品必須來源于建有中低品位選礦裝置的大型礦山。受此影響,磷礦石出口得到有效遏制。
磷礦石屬于重要的戰略性資源,近年來由于開采過度,我國磷礦石資源日漸枯竭。盡管目前我國磷礦石出口量已得到控制,但國內產能過剩、采富棄貧、資源浪費、深加工滯后等問題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