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一区二区在线视频,国产伦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免费,三人成全免费观看电视剧高清,高清欧美性猛交xxxx黑人猛交

信息搜索: 熱門:春耕 化肥行情 尿素價格
首頁 > 化肥市場 > 正文

中國化肥產業(yè)政策導向分析


農資網 2009年1月6日 12:06 來源:農資導報 【
  化肥優(yōu)惠政策———讓化肥成本更低
  
  建國近60年來,中國政府為了促進農業(yè)生產、提高糧食產量,對被稱作糧食的“糧食”的化肥,除了較大規(guī)模投資建設化肥生產裝置之外,在政策上給予化肥產業(yè)以多種形式的支持和扶持。這些多年來針對化肥的優(yōu)惠政策,對穩(wěn)定和降低化肥成本、穩(wěn)定化肥市場價格起到了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概括起來,有以下七方面的優(yōu)惠政策和措施。
  
  1.對生產企業(yè)原料和能源的價格優(yōu)惠
  
  一是對化肥生產用電實行優(yōu)惠電價。一直以來,中國政府給予小化肥生產企業(yè)以優(yōu)惠電價的扶持政策,2003年12月國家對電價進行調整時,也明確不調整化肥生產用電價格,繼續(xù)保留原來的優(yōu)惠電價政策。據有關部門測算,該項優(yōu)惠政策每年可降低化肥生產成本60多億元。
  
  二是對以天然氣為原料的大型尿素生產企業(yè)實行優(yōu)惠天然氣價格。據測算,該項政策可降低以天然氣為原料生產尿素企業(yè)的生產成本約10億元。
  
  三是對以煤為原料的生產企業(yè)給予限制化肥用煤價格上限的政策。盡管煤炭價格是最早走向市場的化肥生產原料之一,但為保障化肥生產和穩(wěn)定化肥價格,中國政府對化肥用煤的價格和運輸采取了保量、限價的一系列措施。
  
  2.對化肥運輸價格優(yōu)惠
  
  化肥運輸一直享受優(yōu)惠運價政策。即便是在2003年12月16日,國家發(fā)改委、鐵道部調整鐵路貨運價格,但對化肥的鐵路運價仍保留了原來的優(yōu)惠政策,并繼續(xù)免征鐵路建設基金。化肥鐵路運價僅相當于同類化工品的30%左右。據測算,化肥優(yōu)惠運價可使化肥運輸成本平均每噸降低近80元,政府每年補貼50億元。
  
  3.對化肥產品增值稅實施的稅收優(yōu)惠
  
  自1994年起,復合肥(NPK)就一直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磷酸一銨(MAP)產品自1998年1月1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磷酸二銨(DAP)產品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尿素產品自2005年7月1日起免征增值稅;尿素在2001年、2002年兩年內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的政策,2001年對征收的稅款全額退還,2002年退還50%,自2003年起停止退還政策,2004年恢復先征后退50%增值稅的政策,一直執(zhí)行到2005年6月30日。從2005年7月1日起,對尿素生產企業(yè)的增值稅由先征后返50%改為全額免征。
  
  4.對化肥出口實施的退稅優(yōu)惠
  
  自1997年起中國停止尿素進口,2004年3月以前中國政府對出口尿素給予50%~100%的退稅政策;自2004年3月16日起,中國政府停止了化肥出口退稅政策,并對出口尿素和磷酸二銨開始征稅。
  
  5.對進口化肥及原材料實施低關稅和減免增值稅優(yōu)惠
  
  2002年以前,中國政府對中阿化肥等依靠進口磷酸生產復合肥的企業(yè)進口的原料磷酸采取免征增值稅和低關稅的政策,以支持國內化肥企業(yè)的生產;自2008年5月20起,中國政府對進口硫磺采取免增值稅政策;同時,大部分進口的化肥及生產原料都給予了低關稅政策,進口關稅稅率都在4%以下。
  
  6.對冬儲化肥貸款實施財政貼息政策
  
  自2004年起,中國政府對化肥冬儲采取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冬儲化肥總量在500萬~800萬噸,每年財政總貼息在3億~5億元。
  
  7.對化肥產品的價格直補政策
  
  2004年,中國政府給國產和進口磷酸二銨每噸100元的補貼,總補貼數量為670萬噸,補貼總金額為6.7億元。
  
  化肥限價政策———讓農民買得起肥
  
  伴隨著化肥優(yōu)惠政策和進出口關稅政策調整的,是中國政府和地方政府對化肥市場價格的干預措施。
  
  2004年——7月12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改電字[2004]12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化肥供應工作穩(wěn)定化肥價格的緊急通知》中規(guī)定,合成氨年生產能力在30萬噸以上的氮肥生產企業(yè)尿素出廠價格,仍實行政府指導價,中準價為每噸1400元,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0%,下浮不限。列入地方定價目錄的其他化肥產品出廠價格,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根據供求狀況和生產成本(磷酸二銨需扣除財政補貼),參照大型氮肥企業(yè)出廠價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未列入定價目錄的化肥產品出廠價格,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應采取最高限價或提價申報制度、調價備案制度等形式進行監(jiān)管。對化肥批發(fā)零售價格,仍實行進銷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價等形式管理。對單位價值較低的碳銨等品種,差率水平可適當擴大。經營環(huán)節(jié)需儲備較長時間的,儲備費用和利息可據實另加,或在差率水平中予以適當考慮。
  
  2005年——國家發(fā)改委出臺限價措施。從2005年7月1日起,對尿素生產企業(yè)的出廠限價(1500元/噸±10%)的范圍,從年產合成氨能力為30萬噸以上擴大為15萬噸以上的生產企業(yè)。
  
  2006年——發(fā)改委、財政部共同出臺發(fā)改價格[2006]124號文《關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調控工作的通知》,將尿素出廠政府指導價上浮幅度由10%提高到15%;下浮不限;進口鉀肥港口交貨價格,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上浮幅度為3%、下浮不限。對化肥批發(fā)和零售,從出廠到零售的綜合經營差率原則上不得超過7%。
  
  2007年——延續(xù)了2006年的限價政策。但由于國內外化肥及原料市場發(fā)生了極大的變化,導致限價政策難以執(zhí)行。
  
  2008年——國家發(fā)改委1月22日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化肥價格監(jiān)管,穩(wěn)定化肥價格。主要內容是:各地要加強化肥生產流通領域的價格監(jiān)管。中央管理的大型企業(yè)生產的尿素出廠價格不作調整;地方價格主管部門管理的尿素、磷酸二銨、復合肥等化肥出廠價格,因成本上升確需調整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在嚴格審核成本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價格;未納入價格管理范圍的化肥出廠價格,繼續(xù)按規(guī)定實行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制度。對化肥批發(fā)零售環(huán)節(jié)繼續(xù)實行進銷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價管理,化肥從出廠到零售環(huán)節(jié)的綜合差率原則上不得超過7%。
  
  中國政府的化肥優(yōu)惠政策主要是為了保護農民利益,所以,對化肥市場采取限價政策就在情理之中。限價政策是一種臨時性政策,符合中國國情。雖然市場性不足,但有助于保證市場供需間的平衡,這種限價政策的取消,有待于下游糧食政策的完全放開。
  
  化肥關稅政策———讓農民買得到肥
  
  中國政府對化肥的進出口和市場價格也采取了很多干預措施。
  
  2004年——從2004年3月16日起,對尿素產品暫停出口退稅政策;從2004年4月2日起,對磷酸二銨產品暫停出口退稅政策。
  
  2005年——對尿素出口采取了嚴格的限制措施,繼續(xù)對尿素、磷酸二銨等主要化肥產品暫停出口退稅。從20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尿素定額征收每噸260元出口暫定關稅。2005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尿素出口按30%征收關稅,200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按15%征收關稅。
  
  2006年——從11月1日起,對肥料用硝酸鉀、重過磷酸鈣等16項化肥類產品實施1%的進口暫定稅率,尿素等3項化肥類產品的關稅配額稅率暫定為1%。
  
  2007年——從2007年7月1日起,尿素和磷酸二銨兩個品種不再享有出口退稅政策,同時征收出口關稅。2007年對尿素出口征收的是季節(jié)性暫定關稅,具體標準為1~9月按出口額的30%征收,10~12月按15%征收。磷酸二銨從2007年6月1日開始征收,具體標準為1~9月出口關稅稅率為20%,10~12月為10%。
  
  2008年——進入2008年,中國政府更是對出口化肥政策進行了強力干預:
  
  年初政策是:尿素產品,2008年第一季度關稅按照30%征收,第二、三季度按35%征收,第四季度按25%征收;2008年加征磷酸一銨的出口關稅,磷酸一銨、磷酸二銨關稅相同,第一季度按照20%征收,第二、三季度按照30%征收,第四季度按照20%征收。
  
  2008年4月14日調整為: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對所有貿易形式、地區(qū)、企業(yè)出口的化肥類產品及部分原料,在現(xiàn)有出口稅率的基礎上,以出口價格為基礎,加征特別出口關稅,稅率為100%。
  
  2008年8月30日調整為:自2008年9月1日起到年底,將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別出口關稅上調至150%。
  
  2008年11月14日,對出口化肥制定了最新的出口政策。主要內容是:經過調整的稅率為:旺季尿素、磷酸二銨、磷酸一銨、重鈣的出口關稅均為110%;對淡季出口化肥設定基準價格,淡季出口關稅由125%~185%降低為10%~110%。方案執(zhí)行日期由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月12月31日,規(guī)定尿素旺季為2009年2~6月、9月1日~11月15日,淡季為2008年12月、2009年1月、2009年7~8月、2009年11月16日~12月31日;重過磷酸鈣旺季為2009年2~5月,淡季為2008年12月、2009年1月、2009年6~12月;磷酸一銨、磷酸二銨旺季為2009年2~5月、8~10月,淡季為2008年12月、2009年1月、2009年6~7月、2009年11~12月。尿素、磷酸一銨、磷酸二銨、重過磷酸鈣淡季出口稅率的計算公式為:(1.1-產品基準價格/產品出口價格)×100%,基準價格分別為:2300元/噸、3700元/噸、4000元/噸和3100元/噸。
  
  中國進出口化肥關稅政策,走過了由出口退增值稅,到取消出口退稅,再到加征出口關稅,再到加征特別出口關稅的路程,體現(xiàn)了政府限制化肥出口、保障國內市場供應和讓農民能買到肥的堅定決心。強力關稅政策的出臺,對抑制化肥大量出口,對穩(wěn)定國內市場化肥供應量,保障農民能買得到化肥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發(fā)表評論】 打印本文】 【舉報】 【關閉】【責任編輯:YanBO】
相關資訊
行情按地區(qū)分類
推薦信息
專題信息
熱點資訊
關于我們 | 廣告服務 | 在線投稿 | 免責聲明 | 人才招聘 | 聯(lián)系我們 | 網站地圖
2004-2009©版權所有: 農資網,保留一切權利!
如果您有任何意見和建議,歡迎您E-mail至:ampcn#126.com
客戶中心:0371-63563512 13903839098 技術支持:0371-6356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