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由于化肥價格上漲幅度過大,國家為了平抑化肥價格,再次啟動最高限價政策:對合成氨年生產能力30萬噸及以上氮肥企業尿素的出廠價實行限制,基準出廠價為每噸1500元,生產企業可在15%的幅度內向上浮動,下浮不限;合成氨年生產能力在30萬噸以下的所有氮肥企業生產的尿素,各地政府對其出廠價格也有限制。四月份,國家專門出臺文件,對磷酸二銨實行最高限價4100元。
這種限價帶來的結果又怎樣呢?
首先,限價受到的最大挑戰就是執行力。楊才斌說:“愿望很好,但很難實現。目前政府規定了1725元的尿素最高出廠限價,但是事實上價格一直都是在2300左右徘徊,而且這個價格市場也都能接受。限價形同虛設。既然限價如同一紙空文,繼續出臺文件就沒有任何意義了。”而且據了解,有的企業為避開限價,成立銷售公司或者在票據上做文章等不一而足。“最終,國家雖然希望通過限價來平抑價格,讓農民用上便宜肥,結果肥料到農民這個環節,價格依然很高。”
其次,限價政策的專業性帶來的弄虛作假。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市場部部長李竹林說:“就拿今年出臺的二銨限價政策來說,由于制定政策的人對二銨行業不太了解,在規定二銨最高限價時,沒限定有效含量。無論是57%的還是64%的都是4100元。因此,受成本壓力影響及利益驅使,那些生產高品質二銨的企業也都開始生產低含量的產品。由于政策制定得不夠專業和嚴謹,帶來了新的不公平,從而讓那些信譽很好的企業也開始想辦法鉆空子。因此,國家在出臺限價政策時應該考慮到這一點,如按照每個養分含量價格來核定最高限價就比較可行。如吉林省政府今年出臺的化肥價格管理政策中,對復合肥限價實行每個氮養分中準差價為40.16元,每個五氧化二磷養分中準差價為66.49元,每個氧化鉀養分中準差價為48.30元,硫基復合肥中的鉀養分按每個硫酸鉀養分中準差價58.30元等。這就相對公平合理。”
云天化國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部長任亞杰則說:“限價應該以事實為依據,對各類產品的中準價有一個成本核算,如64%的二銨按現在原料價格來核算,成本就達到了4900元以上,國家只限定4100的出廠價,又沒有相應的補貼政策,最終只能逼著大家弄虛作假。”
李竹林還說:“在這樣的限價情況下,遵紀守法的人很難賺到錢,而那些敢于突破限價的人卻收入豐厚,從而形成了‘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不合理現象。而這種觀念一旦形成是十分可怕的。首先是國家的政策權威受到挑戰,其次是形成了一種目 無法紀、弄虛作假的社會風氣。”
此外,從目前實施的情況來看,限價的管理難度也很大。因為限了企業的價,就得想辦法給企業補,減免了很多稅不說,還得在原料上優惠,而且很難做到公平。對此,張科成認為:“按目前的這種計劃的、分段的方式來管理化肥價格,導致傳導機制太慢,而且在漫長的傳導過程中信息也會被放大或者縮小,從而影響決策的速度與有效性。其實對于化肥來說,目前價格管理的最終目的就是想讓農民用得起化肥。既然如此,就在這個環節做文章就好了,沒必要把戰線拉得這么長,耗時費力,且成效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