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省政府有關要求,為全面加強對農藥經營單位的監管,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我廳于6月中旬專門部署,要求各地全面落實農藥經營單位監管責任。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省廳有關部署要求,結合農業部農藥登記管理年活動和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對農藥經營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全面開展摸底調查、登記造冊,并嚴格落實農藥經營單位監管責任。據統計,我省各類農藥經營單位共21577家。至此,全省落實農藥經營單位建檔工作和監管責任制達100%。
一是各級重視,行動迅速。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領導,強化協調,積極調配充實力量,確保摸底調查、建檔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確保不漏一個市場、一個門店,認真填寫農藥經營單位情況登記表。二是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制。各地根據農藥經營單位多、分布廣等特點,實行定人定點或分片包干制,做到每個農藥經營門店,包括批發市場、農資綜合門市和連鎖點,都有一名農業部門的監管責任人,把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人頭。三是突出監管重點,嚴控高毒農藥。各地結合農藥經營單位摸底調查和建立檔案,進一步加強高毒農藥監管。一方面對有違法行為記錄的經營單位進行重點跟蹤和監控,另一方面開展農藥經營單位全面檢查整頓,嚴厲查處銷售禁用高毒農藥或在其他農藥中摻雜禁用高毒農藥的違法行為。通過加強監管,確保全省100%農藥經營單位納入檔案登記,確保農藥經營單位100%得到有效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