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祖漢:2007年12月8日,農業部等有關部委頒布《關于修訂<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農藥登記資料規定》、《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農藥名稱登記核準管理規定》、《農藥名稱命名規范和名錄》、《農藥產品有效成分含量管理規定》等6項農藥管理新規定,并把2008年定為農藥登記管理年,有著特殊的目的和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人們的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人們對生活環境、生活質量和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食品安全備受關注,食品安全與農藥的使用關系很密切,農藥的管理甚至影響到農產品的出口貿易。原有的農藥管理法規及配套規章已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暴露出許多問題,亟待進行整合和改革。
首先,這是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迫切需要。2007年開始,國務院就組織開展了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在內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加強農藥監管就是其中一項重要任務。其次,是確保農業生產安全的迫切需要。近年來,隨著全球氣候變暖,農作物病蟲害發生范圍在逐年加大,危害程度也在逐年加重,農藥的產品質量直接影響病蟲害防治效果,病蟲害的有效防治直接影響農產品的有效供給。第三,是農產品出口貿易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來,我國農產品出口不斷遇到國外的貿易壁壘,農藥殘留問題是其中一項重要的制約因素。第四,是生態環境安全和人身健康的緊迫要求。農藥的科學管理和合理使用,不僅影響病蟲害防治效果,還直接影響農業面源污染的嚴重程度,直接影響其他物種和生態環境的安全。
記者:當前在農藥登記管理中存在哪些突出問題?
韋祖漢:目前農藥登記管理中主要存在著三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是產品數量多。由于現行法律法規規定農藥產品可以進行正式登記,也可以進行臨時登記,而臨時登記要求低,企業熱衷于臨時登記,致使農藥產品的數量大量增加。二是“一藥多名”。2008年7月1日以前,農藥產品可以使用三種名稱,即通用名稱、商品名稱、注冊商標名稱。許多企業為達到變相漲價的目的,編造了五花八門的商品名,“一藥多名”問題突出,“吡蟲啉”就有700多個商品名。三是標簽管理不規范。現行農藥法規及配套規章缺乏對農藥產品標簽標注內容的具體規范,導致農藥企業在標簽上將商品名標注得十分醒目,而將通用名印得很小,不僅農民,甚至農技人員都難以辨認產品的名稱和特性。
為解決上述問題,農業部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在現行《農藥管理條例》的框架下,對現行的《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農藥登記資料要求》進行了修訂,并就農藥標簽管理、農藥名稱和產品含量管理制訂了相應的規范性文件。2007年12月8日,農業部頒布《關于修訂<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農藥登記資料規定》、《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3個農業部令,發布農藥名稱登記核準管理的公告;2007年12月12日,農業部與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規范農藥名稱命名和農藥產品有效成分含量兩個公告。
記者:這六項農藥管理新規定將給我區農業生產帶來什么影響?
韋祖漢:這六項農藥管理新規定會使我區農業生產發生以下幾個方面的重要變化。
一是提高農藥產品質量,保障農產品、人畜和環境安全。通過提高農藥登記的門檻,強化安全管理,可有效地對農藥產品進行全面評價,合理地控制農藥使用可能帶來的危害。取消商品名后,農藥名稱一律使用通用名或簡化通用名,農民更容易了解產品的真實特性,從而避免重復用藥、盲目用藥。這對提高農產品質量、保護生態環境和確保人身健康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和深遠的影響。
二是規范農藥企業行為,維護農藥市場秩序。全面執行6項農藥管理新規定后,預計農藥產品名稱可由目前的1.6萬個減少到1700個,農藥登記的數量也將明顯減少,“一藥多名”、產品數量多等問題將得到解決,農藥標簽也將得到進一步規范。
三是保護農民和農產品消費者權益,促進農藥行業發展。我國現有農藥生產企業2435家,產品23900個。6項農藥管理新規定的實施,將有力地保護農民及廣大農產品消費者對農藥產品的知情權,維護廣大農民和合法企業的權益,遏制違法經營行為。企業在公平環境中競爭,通過產品商標創品牌,通過優質產品和服務創品牌,更有利于企業做大做強,促進農藥企業重組、改制和創新,促進我國農藥行業的總體發展。
記者:我區農藥登記管理年重點抓哪些工作?
韋祖漢:我區緊密配合國家的統一部署,把工作重點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組織各地農業部門加大對農藥管理新規定的宣傳培訓和貫徹落實。
二是進一步強化農藥市場監管,從生產源頭抓起,嚴厲打擊制銷假劣農藥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農民的權益。
三是為廣大基層農技人員和農民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務。
希望我區的農藥生產企業,積極配合農業部門的工作,認真學習領會這6項農藥管理新規定的內容和精神,認真貫徹執行這6項新規定,同時,還要把握好這次強化農藥管理的新機遇與挑戰,在提高產品質量、確保農產品安全上多下工夫,爭取不斷擴大企業規模,為構建新型農藥產業體系、促進我國農藥產業健康發展作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