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雜環類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將正式實施,該標準的推廣施行,將結束我國農藥工業長期以來無污染物排放國家標準的歷史,標志著我國農藥工業污染防治工作進入一個新階段。此外,苯氧羧酸類、酰胺類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已起草完畢。至此,我國已有8類農藥擁有水污染物排放正式或草擬標準。這是6月27日記者從揚州召開的全國農藥行業環保安全技術交流會上獲得的信息。
2003年,原國家環保總局全面啟動了農藥工業污染物排放國家標準的制訂工作。為便于排放標準的制訂與實施,按照農藥化學結構,以有機磷類、菊酯類、氨基甲酸酯類、酰胺類、有機硫類、苯氧羧酸類、磺酰脲類、雜環類、生物類、有機氯類等10類,分別制訂了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其中,《雜環類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已于今年4月2日發布;有機磷類農藥排放標準已完成送審稿,并準備進行行政審查;菊酯類、磺酰脲類農藥排放標準已完成征求意見程序;有機硫類、有機氯類農藥排放標準正在全國廣泛征求意見;苯氧羧酸類、酰胺類農藥排放標準即將進入征求意見程序。
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周鳳保處長透露,我國現有農藥企業2600多家,每年排放廢水達1 億噸以上。其中,已進行治理的僅占總量的7%,治理達標的僅占已處理的1%,這給生態環境帶來嚴重影響。長期以來,我國農藥工業原藥生產企業污染物排放一直執行綜合型污染物排放標準,其針對性差,缺少對農藥原藥生產企業特征污染因子排放的控制指標。而分類制訂有針對性的排污標準,將大大減少對環境的污染。以《雜環類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為例,由于針對性強,6種雜環農藥每年COD排放量為28125噸,標準實施后,每年將減少排放27383噸,削減率達到97.4%。10類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全部完成并實施后,我國農藥的排污狀況將得到極大改善。
中國農藥工業協會理事長羅海章認為,當前,農藥行業節能減排正處于攻堅階段,農藥企業應提高技術水平,盡可能把“三廢”消滅在工藝過程中,從而提升行業的整體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