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41號
經審核,現將2008年第一批農藥核準企業及品種公布如下:
一、批準太湖縣卓創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等27戶企業增加生產指定的農藥品種。同意江蘇傲倫達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江蘇傲倫達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
二、本次農藥生產企業核準有效期為5年,5年后要求延續保留農藥生產企業資格的企業,應當在有效期滿3個月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
三、通過核準的企業要在2年內按核準內容辦理有關農藥登記、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等手續。凡擅自擴大與變更核準內容,在兩年內未辦理農藥登記、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等手續的企業,通過核準的資格自動失效。未通過核準的企業不得辦理農藥登記(國內外首次登記的除外)、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等手續。通過核準的農藥生產企業不得將廠房、生產設備、分析檢測設備、污水處理裝置等租賃給其他企業使用。
四、通過核準的農藥生產企業資質不準轉讓,企業更名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并公示。未經更名備案并公示的企業將不具備合法的農藥生產企業資格。
五、本次核準的企業注冊資金最低要求為:原藥企業3000萬元,制劑(加工、復配)企業1000萬元,鼠藥制劑、分裝、衛生用藥企業500萬元。制劑(加工、復配)企業新增原藥須重新核準。
六、本次核準未通過的企業申請材料,不再作為下一次申請核準的依據。
附件:2008年農藥核準企業名單(第一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