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有機氯類、有機硫類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廣泛征詢意見,引起了農藥業界廣泛關注和熱議。這些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定、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編制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出臺后將形成我國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的標準體系,為我國農藥行業的環境治理尤其是水環境治理提供必要的依據。
據了解,此前我國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依據的標準均出自舊版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其中的不少內容已不適應現階段農藥工業水污染防治和管理的要求。本次制定的有機氯類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主要內容包括:調整了有機氯類農藥三氯殺螨醇、百菌清原藥企業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項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為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引導有機氯類農藥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發展方向,規定了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標準同時強調,除三氯殺螨醇、百菌清原藥執行新標準外,其他的有機氯類農藥企業水污染物排放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新標準規定,納入監控的有機氯類農藥產品包括三氯殺螨醇、百菌清原藥產品。標準采取新老分開,對現有企業和新建項目實行不同的達標期限。對于現有企業,自 2009年1月1日起執行如下水污染排放限值:三氯殺螨醇、百菌清原藥產品的廢水pH值為6~9,廢水化學需氧量(CODCr)≤150mg/L,廢水懸浮物含量≤70mg/L,廢水總氮含量≤20mg/L,廢水總磷含量≤0.5mg/L,廢水氨氮總量≤15mg/L;百菌清原藥產品的廢水總氰化物含量 ≤0.5mg/L,間二甲苯含量≤0.6mg/L,百菌清含量≤2.5mg/L;三氯殺螨醇原藥產品的三氯殺螨醇含量≤1mg/L,三氯乙醛含量 ≤0.5mg/L,氯苯含量≤0.4mg/L,滴滴涕含量≤0.001mg/L;單位產品的基準廢水排放量為三氯殺螨醇原藥產品≤20m3/t,百菌清原藥產品≤90m3/t。
自2010年7月1日起,現有企業部分水污染物排放指標執行更嚴格的濃度限值:三氯殺螨醇、百菌清原藥產品的廢水懸浮物含量≤50mg/L,化學需氧量(CODCr)≤100mg/L;單位產品的基準廢水排放量為三氯殺螨醇原藥產品≤18m3/t,百菌清原藥產品 ≤80m3/t。對于新建項目,上述標準提前到今年7月1日起執行。企業同時生產兩種以上產品且污水混合處理的情況下,應執行排放標準中最嚴格的濃度限值。而在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或環境容量較小、生態環境脆弱,容易發生嚴重環境污染問題的地區,相應執行更低、更為苛刻的特別排放限值。
據山東省農藥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新標準相對于目前國內有機氯類農藥企業的污水排放和治理整體水平來說要求是比較高的。企業廢水排放要如期達到這一標準,就必須采用先進的廢水減排和治理技術,同時必須對生產經營的多個環節進行整改,這就意味著企業在廢水治理方面的投入和生產成本也將增加。有機硫類農藥行業也存在類似的情況。
另據山東大成農藥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環保部門的有關負責人介紹,大成農藥的三氯殺螨醇和百菌清屬于有機氯類農藥,這一標準中提出的廢水排放量和濃度限值指標對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成農藥的生產廢水實行二級處理,即廢水在企業內進行一次處理后,排入淄博市污水處理廠進行再處理,企業可不直接執行國家的這一標準,而是通過協商將最終的達標任務轉交給淄博市污水處理廠來完成。但公司在獲知新標準即將出臺的消息后,還是進行了認真的研究,認為三氯殺螨醇是一個老農藥產品,企業已經有一套十分成熟的生產工藝,達到清潔排放沒有問題;而百菌清是一個新產品,氨氮≤15mg/L的要求比現行標準高不少,大成農藥如果污水不是二級處理,而是直排,就要增加治理設施,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能力。
另據悉,新標準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監督實施,各級環保部門在對環保設施進行監督性檢查時,可用現場即時采樣或監測的結果,作為判定排污行為是否符合排放標準以及實施相關環境保護管理措施的依據。在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須設置永久性排污口標志。新建企業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環保部門監控設備聯網,同時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企業應對排污狀況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