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田生產中使用化學除草劑發揮著較大的作用,既省工、又省時,同時起到較好的防效,但在使用中還應注意以下五點:
一、注意環境條件對藥效的影響。
1、 大氣溫度。氣溫在20℃以下施藥效果差。溫度上升,藥效提高,用藥量可適當減少。但是對于易揮發藥劑2.4-D丁酯、氟樂靈等,在28℃以上時應停止使用。
2、 土壤濕度。綠麥隆、撲草凈、麥草敵等被用作土壤處理時,必須在土壤濕潤狀態時進行,以便發揮良效。
3、 陽光刺激。除草劑屬光活性劑,要選有陽光的天氣噴藥。
4、 土壤酸堿度。有些除草劑在強酸性或堿性土壤中容易分解,應適當增加用量。
二、注意防止農作物急性藥害。
多數除草劑對植物的枝葉均能造成不同程度的藥害,因此,在使用除草劑時切不可任意提高藥液濃度,以便減輕藥害。
三、注意減輕除草劑的殘留量。
由于各類植物對除草劑有不同程度的內吸能力,藥劑很容易被植物根系吸收,有的多年生禾本科植物也不例外。
四、注意除草劑危害間種作物。
由于有些除草劑不易被土壤降解,施用后不同程度地殘留在土壤中一段時間,因而在使用了這些除草劑的大田中,如果再間作大豆或棉花必定會遭受危害。
五、注意藥劑危害人畜與環境。
使用對人有較大刺激的藥劑時,要做好防護工作,注意藥液不要流入到池塘或人畜生活用水,如果皮膚沾上藥劑,應及時用肥皂水與清水沖洗干凈。
滑縣植保植檢站 吳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