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企業準入門檻進一步提高。3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對新開辦農藥企業的環保投資規模提出了具體要求。
新的準入制度從3月1日起施行。
《通知》對新開辦的農藥業企業核準資金的最低要求做出規定:原藥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除去土地使用費,其投資規模不能低于5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不能低于投資規模的15%。包括生產鼠藥、衛生用藥在內的制劑(加工、復配)企業,其注冊資金不能低于3000萬元,除了土地使用費,投資規模不低于2000萬元,環保投資應不低于投資規模的8%。
《通知》還要求,各地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分裝企業、乳油和微乳劑制劑加工企業的核準。有制劑(加工、復配)企業新增原藥生產的,必須重新接受核準。
經過修訂的《農藥企業核準、延續核準考核要點(修訂)》(下稱《要點》)與通知同時下發。《通和》要求,農藥企業的更名、搬遷要參照延續核準考核要求執行。
《通知》還要求,制劑企業的延續核準和企業更名,均由各省農藥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同時報國家發改委備案。
《通知》稱,從2008年開始,國家發改委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網上公布已通過核準、延續核準、更名的農藥生產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此前,國家發改委工業司司長陳世海曾表示,我國農藥企業“多小散亂”問題至今仍未得到根本解決,還在對百姓健康及環境構成威脅。為此,國家發改委決定,將采取進一步提高新核準企業門檻等四項措施,促進農藥管理工作走向更深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