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不法生產廠家和商販,把黑手伸向農民,把假冒偽劣農資投向農村,獲取非法利益。農業部公布上半年查處的10起較大假劣農資違法典型案例,包括河北保定市萬籽良公司經營假玉米種子案、山西襄汾縣科峰化工有限公司無證生產農藥案、黑龍江佳木斯市安慶農業生產資料有限公司經銷劣質農藥產品案等。
長期以來,農村市場占據著國內消費品市場的重要地位。然而遺憾的是一些不法廠商懾于執法部門在城市的打假威嚴,在假冒偽劣農資商品在離城較近的地方逐漸無立身之處時。不法商販便把眼睛盯住離城鎮較遠的偏遠農村市場,將一些在城市“躲躲閃閃”的假冒偽劣農資商品大張旗鼓地銷售給農民;一些不法商販為了逃避打擊,把作坊從城市轉移到偏遠農村,在場鎮上租用民房建立生產銷售基地,就近進行銷售,使農村成了生產假冒偽劣農資商品的“防空洞”。
當前邊遠農村市場假冒農資比城市市場多究其根源有三:首先偏遠農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監管“真空”,客觀上使農村制假售假者有了可乘之機。其二,由于撤區并鄉,當地鄉鎮被撤,這給一些制假售假者留下了可乘之機,他們可以明目張膽地制假售假;其三,農民群眾的維權意識、自我保護意識較淡漠,對假冒農資商品識別能力差,即使發現購買了假冒農資,也不重視保存證據,往往只是自認倒霉而已。
要改變這一狀況,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對邊遠農村農資市場的監管。一要強化《消法》宣傳,提高農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二要與供銷社加強配合,加快商務部實施的農資連鎖配送店網絡布局,擴大市場覆蓋面和占有率。同時對監管部門來講還可降低監管風險,防止假冒農業生產資料進入農村市場,杜絕坑害農民的事件發生。
三要加大投入,這是實現監管到位的基礎。一是加大人員的投入;二是加大硬件設施的投入。把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與保護“三農”利益,維護農村穩定結合起來;三是加大對農資市場的巡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四是加大對農資市場的整治力度,嚴厲查處假冒偽劣農資;五是強力推行農資監管八項制度(即購銷臺賬制度、票證備案制度、信用卡制度、農資商品質量責任書制度、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維權承諾制度、市場監管問責制度、聯系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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