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為做好農藥登記管理工作,保證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的客觀性和科學性,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規定,我部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單位資質考核工作。經組織專家對申請單位進行考核和評審,我部批準廣東省職業衛生檢測中心等35個單位為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單位,其中廣東省職業衛生檢測中心等8個單位獲得A級資質,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10個單位獲得B級資質,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17個單位獲得C級資質,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單位資質有效期5年。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獲得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擔相應的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未獲得資質的單位一律不得承擔新的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特此公告。 附件:1、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單位名單 2、各資質級別可承擔的試驗項目一覽表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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