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與財政部職能部門9月22日發布聯合公告,自當日起開始對2007/2008年度國家化肥淡季商業儲備企業招標,投標截止日期為10月7日,淡儲計劃總量800萬噸,按省劃分淡儲區域,共有80個標的單位。
此次淡儲依然屬于商業儲備,沒有轉化為業界期盼已久的國家儲備。發改委有關人士表示,政府將盡可能遠離市場的實際運作,淡儲轉為國家儲備的可能性不大。
招標說明對承儲企業做了限制,要求注冊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并對企業年銷量做了補充說明。流通企業連續3年銷售量30萬噸以上。生產企業參與淡儲,自身必須擁有獨立的銷售網絡,連續三年生產量40萬噸以上,并且淡儲區域內近3年年均經銷數量不少于企業投標的淡儲標的量。化肥流通企業和生產企業還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此次招標允許淡儲企業同時申請多個標的,但是,標的數量超過3個的省份,必須有兩家以上的企業參與淡儲,以分散承儲風險,避免壟斷。發改委有關人士毫不避諱地表示,此項管理措施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扶持區域性大型農資企業的發展,讓強者更強。
此次淡儲依然以尿素為主,東北和西北地區尿素比重不低于40%,其它地區尿素比重不得低于60%,投標企業可自行申報各肥料品種的淡儲比例。企業承儲噸位分為5萬、10萬、15萬和20萬四個類別。
在承儲期內,淡儲企業必須保證按月或者其他要求向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報送儲備化肥的儲存情況。承儲企業還必須保證在標的區域內銷售庫存化肥,銷售對象為農民用戶或者縣級及以下的小型批發企業。淡儲化肥只限于滿足農業生產需要,不得用于出口。
部分承儲企業抱怨企業獨擔承儲風險,甚至有人認為淡儲扭曲了市場價格,導致國內化肥市場“旺季低價、淡季高價”。發改委有關人士表示,淡儲政策自2005年實施以來,整體上朝著預期的方向發展,確實起到了在旺季平抑肥料價格的作用,讓農民得到了實惠,為新農村建設出力不少。淡儲屬于商業行為,有能力的企業完全可以做到化解風險,贏得利潤。
此次淡儲依然委托國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招標工作,投標于2007年10月7日結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