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肥淡儲政策進入穩定期以后,承儲企業的經營風險逐步浮出水面。綜合來看,承儲企業的經營風險主要有以下三個:
一是未來化肥價格難測,增加企業經營風險。
這是化肥淡儲企業面臨的主要風險。比如,承儲企業進貨價格過高,而化肥淡儲到期后,承儲企業必須在標的區域內及時銷售庫存化肥,但當時的化肥價格如果一路下滑,甚至加上國家的貼息都無法填補缺口時,承儲企業將面臨虧本經營。尤其是淡季出現化肥價格走高時,承儲企業的壓力難以想象。以尿素為例,去年尿素淡季出廠價最高時達到1850元/噸,而旺季最低價格變成1580元/噸,這樣算下來,每噸尿素虧損達到270元,而國家貼息每噸才50多元錢,就是不算儲存費用,每噸就要虧損220元。如果按照6萬噸承儲量計算,并且一噸只比進價跌100元,一年就要虧損600多萬元。
二是國家化肥淡季儲備政策,對企業的行為方式造成影響。
2006年,國家對淡季儲備企業銷售儲備化肥增加了時間的限定,即要求在3月底、或4月底儲備要達到一定的量;此外對每月末的平均庫存數等亦有詳細的規定。這就使得一些承儲企業短期內搶購儲備資源應付檢查,也會導致價格局部快速上漲。比如一些淡季儲備企業在選擇儲備期時,為了免除市場風險,將儲備期定得太靠后,到3月、4月財政開始檢查儲備合同的執行情況時,企業庫里沒有足夠的儲備量,為應付檢查便大量進貨。此時已開始進入用肥旺季,儲備企業反而從市場中搶肥源,沒有資源去平抑價格,對價格上漲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三是一些承儲企業的違規行為面臨政策監管的壓力。
在化肥淡季儲備中,政府并不承擔全部責任,只是對企業存貨占用資金的貸款提供合同儲備期內的利息補貼,貸款本金由企業負責償還,企業經營盈虧也由承儲企業承擔。政府不規定專門針對淡季儲備企業的銷售價格,企業雖然拿到了政府貼息的好處,但是市場價格的波動風險完全由自己承擔。這樣,企業既想得到銀行貸款和財政貼息的好處,又想規避市場價格波動導致的經營風險,設法違規就不可避免。而違規即面臨著政策監管的壓力。
如2006年6月12日,國家發改委經貿司發布通告,稱“在化肥淡季商業儲備過程中,某省化肥淡季儲備聯合體中的個別淡季儲備企業,虛報淡季儲備化肥數量,假造有關賬簿,日前已被財政部駐當地專員辦查處”。通告還羅列了被查處企業的違規事實,包括通過偽造尿素堆場、變造賬簿、虛構交易等不正當手段偽造庫存量和購進量數據,以及將淡季儲備貼息資金轉為小金庫直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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