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等十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07年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化肥市場和質量監管,保證市場供求,保持化肥價格的基本穩定。
《通知》指出,化肥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做好化肥生產供應工作,保持化肥價格的基本穩定,對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奪取糧食豐收、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增加農民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穩定的工作,當前我國化肥生產持續穩定增長,供求基本平衡,價格基本穩定。
《通知》明確要求,加強化肥市場和質量監管。農業、工商、質檢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切實強化農資市場和農資質量的監管,從源頭抓起,進一步整頓和規范農資生產、經營秩序,嚴格農資產品市場準入管理,嚴厲打擊生產、流通環節中假冒偽劣、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要深入開展以農資打假為重點的紅盾護農行動,認真清理農資經營主體資格,加大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切實加強流通領域農資商品質量定向監測工作,及時把不合格的農資產品清除出市場;嚴厲查處發布虛假農資廣告的違法行為;進一步健全完善農資市場監管責任和責任追究制。要加強農資企業信用分類監管,進一步推行農資市場監管預警制,健全紅盾護農監督聯絡員制度,積極探索農資市場監管的長效機制。
《通知》還要求,認真落實促進化肥生產流通的各項政策,做好保障化肥生產供應的各項工作。要加大化肥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不執行國家政策規定、哄抬價格等坑農害農的價格違法行為,并選擇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例公開曝光。要加強輿論引導工作,廣泛宣傳國家扶持化肥生產、促進流通的各項措施及有關價格政策,宣傳化肥生產增長和價格穩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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