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國農業百科全書·農藥卷》的定義,農藥(Pesticides)主要是指用來防治危害農林牧業生產的有害生物(害蟲、害螨、線蟲、病原菌、雜草及鼠類)和調節植物生長的化學藥品,但通常也把改善有效成分物理、化學性狀的各種助劑包括在內。需要指出的是,對于農藥的含義和范圍,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有所差異。如美國,早期將農藥稱之為“經濟毒劑”(e。conomic poison),歐洲則稱之為“農業化學品”(agrochemicals),還有的書刊將農藥定義為“除化肥以外的一切農用化學品”。80年代以前,農藥的定義和范圍偏重于強調對害物的“殺死”,但80年代以來,農藥的概念發生了很大變化。
今天,我們并不注重“殺死”,而是更注重于調節”,因此,將農藥定義為“生物合理農藥”(biorationa1 pesticides),“理想的環境化合物”(ideal environmental chemicals)、“生物調節劑”(bioregulators)。“抑蟲劑”(insectistatics)。“抗蟲劑”(anti一inect agents)、“環境和諧農藥”(envi一ronment acceptable pesticides或environrnentfriendly pesticides)等。盡管有不同的表達,但今后農藥的內涵必然是“對窖物高效,對非靶標生物及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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