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商開放化肥批發和零售市場,是我國繼1998年對化肥流通管理體制改革后的又一重大舉措。回首我國化肥流通體制改革的歷程,令人既難忘改革之艱辛,更備感勝利之喜悅。
在計劃經濟時期,即使到中國改革開放已十多年的20世紀90年代末,國內一直嚴格實行國家對化肥統購統銷的政策。雖然這種流通體制在保障化肥供應、控制價格上漲、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肥等方面有積極作用,但對化肥生產企業來說,這種把生產和銷售市場割裂開來的流通管理體制,無疑是不利于化肥企業走向市場化的改革,不利于我國化肥行業發展壯大。
1998年,中國政府決定對化肥流通管理體制進行重大改革,取消國產化肥指令性生產計劃和統配收購計劃,由化肥生產和經營企業自主進行購銷活動。化肥出廠價格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政府只對大型氮肥企業生產的化肥制定中準出廠價和上下浮動幅度,供需雙方可在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自2002年以來,國際原油價格不斷上漲,從而也刺激了煤炭、天然氣價格成倍的上升,原材料價格的上漲使化肥尤其是尿素的生產成本不斷上升。另外,我國不少地區電力供應的緊張,導致電價上調,也增加了部分化肥生產企業的成本。這時化肥企業面臨的困境是,一邊是能源價格已經放開,價格成倍上漲;一邊是國家對化肥實行限價,產品不能漲價。
同時,為保證國內市場供應,在出口方面,對化肥出口采取了適當限制出口的措施,自2004年3月16日以來,國家暫停了尿素的出口退稅,并對尿素出口征收季節性關稅。
當然,中國政府也采取了一些優惠政策扶持化肥企業。據估算,目前每年國家對化肥行業總共優惠了約160億元。
到今天,隨著國內化肥產業成長壯大,國內市場價格趨于穩定,中國化肥產業進一步改革開放的時機已經成熟。再加上加入WTO時的承諾,今年12月11日起中國對外資開放化肥批發零售市場。因此,國家正準備在適當時間,進一步出臺化肥管理體制的深化改革政策。
這預示著中國化肥產業完全開放的時代已經來臨。作者:陳一訓 劉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