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國將禁止使用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這5種農藥及制劑的使用量占農藥總使用量的25%左右,此類品種的退出將為新型低毒環保農藥留下很大的替代空間,在短期內為一些有實力的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和市場份額提供了歷史性的發展機遇。
我國農藥產業政策相對寬松,行業進入門檻低,低水平的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狀況嚴重。全球8家主要農藥跨國公司的銷售額占全球農藥銷售總額的80%左右,而我國農藥生產企業近2000家,即使上市公司中農藥類產品銷售收入最大的也僅占全國銷售收入的3%左右,行業集中度甚低。這導致國內農藥市場無序競爭,直接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單一農藥企業經濟實力差又導致新藥研發投入低,整個行業始終處于產品同質、壓價競爭的惡性循環中。
從國際農藥產業發展規律看,行業利潤正在由制造原藥向成品制劑和銷售渠道轉移,同樣1噸草甘膦除草劑,國內企業以原藥形式出口僅能獲得不到3萬元的銷售收入和幾千元的毛利。這導致我國農藥產量雖然占全球的1/4,但銷售額卻不足全球市場的1/10。但同時,國際上普通品種農藥生產向低生產成本和環保成本國家轉移成為趨勢,國內農藥廠商若能在此輪國際產業轉移中獲得較大市場份額,其規模實力及盈利能力可望在短期內獲得快速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