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標簽作假手法多多
我國現行《農藥管理條例》對標簽管理缺乏必要的制度約束
農業部日前公布了上半年全國10起假劣農資典型案例,北京施特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利用農藥標簽做文章,擅自修改標簽內容,造成嚴重后果一案名列其中。標簽是農藥進入市場流通的“介紹信”和“身份證”,更是指導農民安全科學施用農藥的說明書,容不得弄虛作假。但目前一些不法生產企業卻在農藥標簽上作假坑農害農,給農民和農業生產造成很大損失。
據調查,不法廠商利用農藥標簽欺騙消費者的手法多種多樣。
其一,宣稱“包治百病”現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近10年出現的復配制劑中,把施用作物和防治對象無原則地擴大化。如某農藥毒性為高毒,登記作物和防治對象為棉花及棉鈴蟲,而該藥劑標簽在施用范圍和防治對象上卻還標注甘藍菜青蟲。如按此標簽說明,把農藥施在果樹、蔬菜等作物上,對人體健康所產生的危害可想而知。
其二,打著“綠色”旗號更改農藥毒性。隨著低毒農藥、生物農藥的發展,一些不法廠商把本來屬于高毒的農藥標上“中等毒性”,再換一個商品名。例如,某公司生產的“桃小無敵手”實質為防治棉鈴蟲的藥劑,廠家把“高毒”改為“中等毒”,并冠以“桃小無敵手”名稱:將其用于果樹,不僅易引起水果農藥殘毒超標,更嚴重的是給消費者健康帶來了隱患。
其三,通過“嫁接”手法對農藥登記證號和產品進行“克隆”。要么用同一個農藥登記證號生產具有不同有效成分、登記作物和防治對象的農藥,要么用同一種有效成分、同一個農藥登記證號生產具有不同農藥商品名稱、完全不同的登記作物和防治對象的農藥。如市場上某廠家生產的“番茄靈”、“辣椒凈”、“黃瓜靈”,實際上均是同一種農藥,且為同一個登記證號。
其四,“拉大旗作虎皮”進行欺詐。有些農藥標簽把經銷商地址印在標簽的醒目位置,且字號很大;往往冠以“深圳”、“天津”、“廣州”等大城市名或“日本”、“美國”等國名,而真正的生產企業廠址卻印在很不明顯的地方。還有的冠以“中外合資”的名義,有的標注“世界先進技術”等字眼,有的則是如天書般的英文名稱,中文通用名稱卻找不到。
其五,換名不換藥。在原料不變的情況下起個新商品名就成了一種新農藥。有的廠商更是挖空心思在農藥商品名稱上做文章,市場上出現了“蟲凈”、“草光”、“一遍清”等夸大其詞的農藥名稱。還有的農藥商品名不像農藥,如“好老公”、“賜貴者”等。農藥商品名稱雜亂,給農民識別農藥帶來了困擾。
對此,業界人士認為,我國現行《農藥管理條例》對農藥登記管理雖然較嚴格,但卻放松了對農藥標簽的管理,缺乏必要的制度約束,給不法企業制造假劣產品坑農害農帶來了可乘之機。治理農藥標簽需從源頭入手,健全法律法規,加大懲罰打擊力度,才能還農藥一個“真面目”,才能真正凈化農藥市場,給農民和農業生產創造一個放心的用藥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