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廣州一菜農因涉嫌違禁使用高毒農藥被刑拘,涉案蔬菜被全部鏟除。
據了解,一些菜農有用高毒農藥浸泡種子或在蔬菜根部噴藥的習慣,這樣做的好處是既可以防止種子被地鼠或其他地下害蟲咬噬,提高發芽率,也能預防蔬菜苗期的蟲害,蔬菜提高了產量,菜農增加了收入。但這樣做的危險也很明顯,那就是農藥在蔬菜內的殘留高,對食用者危害大。
基于食品安全的慎重考慮,新修訂的國家食品安全法對高毒農藥在糧食瓜果蔬菜上的使用作了限制,農民朋友不能再任性地使用高毒農藥了。然而,高毒農藥在糧食蔬菜上的使用還沒被完全杜絕,其原因大致有三種:其一,法律法規宣傳不到位,一部分糧農、果農、菜農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其二,糧農、菜農心存僥幸,認為法律法規不會被嚴格執行。廣州菜農因違規使用高毒農藥被刑拘,為其他糧農、菜農、果農敲響了警鐘。
刑拘違規菜農不是管理的目的,我們的目的是食品安全。農藥高殘留對人體的危害極大,農民應遵守法律法規,合理使用農藥。竊以為,高毒農藥種植蔬菜被刑拘的啟示至少有兩點:第一,預防蟲害固然重要,但不能因為對自己有利而置消費者的安全于不顧,否則后果很嚴重;第二,職能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種植瓜果蔬菜的農民接觸媒體信息的機會少,可能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的相關條款不了解,農業部門應加強宣傳。
就提高宣傳的有效性而言,筆者覺得,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督促高毒農藥生產企業在高毒農藥的外包裝上注明嚴禁使用的范圍;負責零售的人員一定要對購買農藥者作好解釋說明,讓糧農、菜農、果農知道所購農藥的使用范圍,明白違規使用高毒農藥的法律后果。生產企業、零售人員若不能作好解釋說明,也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
合理使用農藥,杜絕使用高毒農藥,需要糧農、菜農、果農知曉法律法規,也需要高毒農藥生產企業和零售人員積極配合宣傳,共同維護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