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山市啟動實施商品有機肥生產和使用補貼政策,對利用畜禽排泄物生產商品有機肥企業和商品有機肥使用主體進行財政補貼,以促進畜禽排泄廢棄物循環利用,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耕地地力水平。
補貼標準是生產企業按每生產銷售1噸商品有機肥財政補貼30元;商品有機肥使用主體按每使用1噸補貼200元,每個使用主體最高不超過20萬元。如補貼資金指標不足,優先補助有機肥生產企業,其他使用主體按申報金額平均分配。
據了解,該市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商品有機肥生產企業和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商品有機肥使用主體,可申報補貼。其中,商品有機肥生產企業必須具有浙江省農業廳肥料登記證和有關認證;生產商品有機肥必須以衢州市轄區內的畜禽排泄物為主要原材料;必須通過衢州市政府公開招標定點的供應商品有機肥企業;年生產銷售商品有機肥規模必須在5000噸以上;生產企業必須在當年未出現產品質量違法現象。商品有機肥應用主體要求是,單個主體必須使用商品有機肥不少于30噸;商品有機肥采購來源必須是通過衢州市政府公開招標定點的供應商品有機肥企業;已受各級政府項目補貼主體不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