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五部門聯合發布的1586號《公告》,自2013年10月31 日起,將全面停止銷售和使用苯線磷、地蟲硫磷、甲基硫環磷、磷化鈣、磷化鎂、磷化鋅、硫線磷、蠅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種高毒農藥。
此外,還禁止甲拌磷、甲基異柳磷、克百威、內吸磷、滅線磷、涕滅威、硫環磷和氯唑磷在蔬菜、果樹和中草藥上使用;禁止氧樂果在甘藍上使用;禁止丁酰肼在花生上使用;禁止滅多威在蘋果樹和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禁止硫丹在蘋果樹上使用;禁止溴甲烷在草莓和黃瓜上使用。除玉米等部分旱田種子包衣劑外,禁止氟蟲腈在其他方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