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化肥出口關稅于2012年12月17日出臺,其中磷肥及相關產品關稅政策調整如下:
1、磷酸一銨:淡季出口期為5月16日-10月15日(5個月),出口關稅為5%;旺季時間為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7個月),關稅為80%<或75%+(1.05-基準價格/出口價格)*100%>。基準價格按3.2元/公斤計算(也就是出口基準價為3200元/噸)。淡季出口期間,當出口離岸價格不高于基準價格時,暫定關稅5%;當出口價格高于基準價格時,暫定關稅稅率=(1.05-基準價格/出口價格)*100%。
2、磷酸二銨:淡季出口期為5月16日-10月15日(5個月),出口關稅為5%;旺季時間為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7個月),關稅為80%<或75%+(1.05-基準價格/出口價格)*100%>。基準價格按3.5元/公斤計算(也就是出口基準價為3500元/噸)。淡季出口期間,當出口離岸價格不高于基準價格時,暫定關稅5%;當出口價格高于基準價格時,暫定關稅稅率=(1.05-基準價格/出口價格)*100%。
3、其它過磷酸鈣:全年征收7%暫定關稅。
4、重過磷酸鈣及其它過磷酸鈣:淡季出口期為5月16日-10月15日(5個月),暫定關稅5%;旺季(時間為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共7個月) 關稅為75%特別關稅+5%暫定關稅=80%。
5、碾磨與未碾磨的磷灰石、天然磷酸鈣、天然磷酸鋁鈣及磷酸鹽白堊(磷灰石除外):全年征收35%暫定關稅。
(一般可以理解為磷肥新關稅為淡季5%,旺季80%;出口窗口期為去年的6、7、8、9加上兩頭新延伸出的半個月,共計五個月)
6、其他含氮磷兩種肥效元素的礦物肥料、化學肥料及小包裝(毛重不超過10公斤)肥料:淡季出口期為5月16日-10月15日(5個月),暫定關稅5%;旺季(時間為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共7個月) 關稅為75%特別關稅+5%暫定關稅=80%。
7、含磷鉀兩種元素的肥料:全年征收7%暫定關稅。三元復合肥:全年征收75%特別關稅+5%暫定關 =80%。
(一般可以理解為三元復合肥仍全年控制出口;氮磷二元肥出口政策與磷肥的基本一致)
金銀島點評:
從明年化肥各產品新出口政策來看,2013年化肥整體出口關稅較前兩年都有明顯放寬。一、出口時間延長;二、淡、旺季關稅都有不同程度下調;三、基準價格上提。諸多舉措表明,明年二銨出口政策真正放寬,對目前疲軟的磷肥市場有較好的提振作用。由于消息面利好出現,目前企業與貿易商信心都有明顯提升,預計后期磷銨市場或將擺脫困境,步入平穩上行通道。
當然,事物都有兩面性,雖然國家放寬出口,但最終能出口多少量,仍要關注同期國際行情及國際市場需求。不過,新關稅政策出臺已成為磷肥市場轉折點,短期看,市場信心已經提振;中、長期看,出口放寬對于穩定價格及扶持企業都有較為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