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標準的主要差異
1.新標準放寬要求的質量指標。新標準將有機肥料的水分含量由≤20%放寬至≤30%,酸堿度(pH)由5.5~8.0放寬為5.5~8.5。水分含量和酸堿度要求的放寬是為了滿足企業和用戶在生產和應用的要求,由于舊標準對水分要求嚴格,生產企業不得不增加了成粒后繼續烘干這個環節,產生了不必要的能耗。雖然新標準水分含量有所增大,高水分也容易在肥料中滋生雜菌,而新標準對蛔蟲卵和大腸桿菌值指標沒有變化,保證了質量,防止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市場。對生產企業來說,仍需對有機肥原材料和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總之,新標準結合實際地對有機肥水分的放寬,一方面可以做到節能減排,另一方面在保證產品合格的情況下給肥料中有益的微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環境。
2.新標準重新定義的技術指標。有機質含量是有機肥料關鍵的技術指標,其含量決定了肥料的商品性。然而無論是企業還是質監部門在實際的肥料檢測工作中,有機質的檢測方法一直存有爭議,這給肥料生產配方和指導施肥帶來不便。新標準選擇GB 18877-2002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為有機質測定方法,增加了氧化校正系數1.5,新標準對有機質含量的重新定義,與GB 18877-2002一致,解決了存在的爭議,有利于對有機肥的質量控制。
3.新標準嚴格要求的技術指標。有機肥的總養分含量低是有機肥難以取代化肥的主要原因之一,提高有機肥中的總養分含量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另外,由于有機肥原料來源多樣,容易帶來重金屬污染,因此,新標準一方面提高了有機肥的養分含量要求,將總養分(N+P2O5+K2O)含量從≥4.0%提高至≥5.0%;最后,對有機肥中的重金屬含量作出了更嚴格的限制。
新標準對行業發展的影響
新標準的實施,將對有機肥行業產生重要的影響,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強調了肥料企業的環境責任。我國正面臨節能減排、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等一系列重要問題。《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1)》白皮書確定了“十二五”期間單位GDP能耗要降低16%,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降低17%。新有機肥料標準的放寬了水分要求,此可在生產中減少了反復加熱環節,以煤為燃料的烘干設備會消耗大量能源。如每一噸肥料為降10%水分而產生的煤、電、油能耗,可合排CO20.08噸。按全國每年生產銷售1500萬噸有機肥計算,可以節能減排CO2120萬噸/年左右。還可減少在烘干過程中會產生的SO2、粉塵等大氣污染物質。烘干過程高溫和堿性環境很容易使氮素變成氨氣揮發而造成有機肥氮養分的損失,干燥過程中持續的高溫和低濕度的環境使微生物活動幾乎停。總之,如果對有機肥料選擇不科學的干燥方式,既引起環境污染,又會使資源浪費。
2.強調了企業的食物鏈安全責任。肥料是糧食的“糧食”,是食物鏈的核心環節,食物鏈營養健康與安全是肥料產品創新和標準的共同的追求。新標準對有機肥料中的重金屬限量標準更加嚴格,有機肥料Cd的限量指標嚴于澳大利亞和比利時,Pb的限量指標中國最嚴。總體上來看,新標準對重金屬限量指標基本上與德國接近,嚴于其他國家。可見,新版標準中為食物鏈安全設置了第一道防線。因此,新標準執行后,企業應改變以往將有機肥作為處理工農業廢棄物出路的思路,應該將工作重心轉移到為生態農業提供優質、安全的有機肥肥料產品上來。有機肥企業應增強維護食品安全的使命感,加大優質有機資源開發和生物發酵等無害化處理技術研發投入力度,共同做好食物鏈最前沿的制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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