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農村報記者對照了新舊標準,發現在大方向上主要存在五大差異:一是新標準進一步明確了有機無機復混肥的范圍。新標準明確指出,此標準適用于以人及畜禽糞便、動植物殘體、農產品加工下腳料等有機物料經過發酵,進行無害化處理后,添加無機肥料制成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不適用于添加腐殖酸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二是新標準將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產品分為Ⅰ型、Ⅱ型,并分別規定了指標。Ⅰ型總養分(N+P2O5+K2O)的質量分數≥15%,有機質的質量分數為≥20%;Ⅱ型總養分(N+P2O5+K2O)的質量分數≥25%,有機質的質量分數為≥15%。
三是在新標準中,將舊標準中的“大腸菌值”改為“糞大腸菌群數”,按GB/T19524.1進行測定。
四是新標準將舊標準中的蛔蟲卵死亡率改為按GB/T19524.2進行計算。
五是新標準進一步細化了產品包裝標識的規定;如,對標稱硫酸鉀(型)、硝酸鉀(型)、硫基等容易導致用戶誤認為不含氯的產品不應同時表明“含氯”;含氯的產品應用漢字在正面明確標注“含氯”,而不是“含Cl”或“Cl”等,表明“含氯”的產品包裝帶容器上不應有忌氯作物的圖片。
除了這些大方向上的差異之外,新標準還對一些技術指標做了細致更改,這也引發部分業內人士的不解。一位肥料生產企業負責人表示,一般來說,新標準的制定都是由于舊標準不再適應行業的發展,從而進行修訂,總體上門檻提高,但此次新標準中多項技術指標卻放寬了限制,有降低行業準入門檻的嫌疑。
記者發現,這些差別主要體現在:其一,含量標準降低。在新標準中規定“有機質≥15%,總養分(N+P2O5+K2O)含量≥25%”,而舊國標規定“有機質≥20%,總養分≥15%”。有企業認為,有機質含量要求降低其實是降低行業準入門檻,可能導致部分不法廠家采用更為低劣的有機原料,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等以降低生產成本,如果監管不力,勢必導致農戶購買到劣質有機無機肥料的幾率增加,同時還會造成土壤的二次污染,從而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
其二,水分標準降低。新標準中的水分標準為≤12%,而老標準是≤10%。對此,有企業笑稱不知道是賣肥還是賣水?而且水分這么大,根本造不成顆粒,即使勉強造成顆粒,也會極易粉碎,而標準還要求造粒,存在自相矛盾的嫌疑。
其三,新標準要求肥料必須是顆粒狀或條狀。對此,有企業認為,有機無機肥本身就是長效肥,不造粒的效果更好,而且成本還比較低。反而是造粒后,很多營養會受到損失,而且更多營養元素難以添加進去。
對上述三大疑惑,全國有機肥專業委員會主任、南京農業大學教授沈其榮進行了回應。他說,有機質含量的降低是充分考慮企業生產實際的結果,當前很多優質有機肥原材料的有機質含量小于20%,而以其為原材料時,生產廠家為了達到標準就不得不在其中另外添加高含碳量的原料,如褐煤、木屑等,這對產品質量提升沒有起到作用,反而增加了企業的成本。因此,在新標準中,就將有機質含量調至15%。
至于水分標準降低和必須顆粒化,沈其榮分析說,對有機-無機肥來說,其中的活性微生物對肥效起很關鍵的作用,而如果水分要求太低,產品就需進行烘干,從而將微生物殺死,大大影響肥效。而產品如果不造粒就會成為粉狀,這樣不僅容易被風吹跑、流失快,而且還不好使用。所以新標準將水分含量要求降低和產品顆粒化,既降低企業生產成本,還可以提高肥料生物效果,是完全科學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