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該在2009年實施,卻經過三年的漫長等待,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國家標準GB18877-2009在業界的期許中正式發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標準替代了原有GB18877-2002標準,并補充了一些條款。在漫長的等待中,不同企業對于新標準的出臺提出了不同意見和問題,針對這些看法,記者在對相關人士和專家的采訪中找到了答案,同時對新標準的出臺進行解析。
企業質疑:新標準降低門檻阻礙行業發展
對比GB18877-2002,新的標準針對原有標準進行了修改和補充,針對這些補充要求,國內一些企業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問題一:含量標準降低。在新標準中規定“有機質大于等于15%,氮磷鉀養分含量大于等于25%”,對比舊國標中的規定“有機質大于等于20%,氮磷鉀含量大于等于15%”,有企業認為這變相降低了有機無機肥料入市的門檻。最終導致的結果可能會是市場上有機無機產品魚龍混雜,消費者購買到劣質有機無機肥料的幾率增加,使用后達不到有機無機復混肥應有的效果,令消費者失去信心,從而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尤其是給技術領先、注重產品質量的有機無機企業帶來更大的傷害。誰來保護這些引領行業發展的企業?同時,有機質含量要求的降低,是否會導致廠家采用更為低劣的有機原料,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等以降低生產成本,如果監管不力,勢必會造成土壤的二次污染。對于這些,尤其是針對有機質含量的減少,一些技術領先、完全可以達到有機質更高含量的企業感到困惑。
問題二:水分標準降低。新標準中的水分標準為不大于12%,而老標準是不大于10%,企業所困惑的是,技術要求比10年前還要低,企業笑稱不知道是賣肥還是賣水?而且水分這么大,根本造不成顆粒,即使勉強造成顆粒,也會極易粉碎,而標準還要求造粒,存在自相矛盾的嫌疑。
問題三:肥料必須是顆粒狀或條狀。有機無機本身就是長效肥,不造粒的效果更好,而且成本還比較低。反而是造粒后,很多營養會受到損失,而且更多營養元素難以添加進去。
業界專家:施肥科學化才是大勢所趨
針對以上企業提出一系列的問題,記者并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正面解釋,但是我國有機肥行業泰斗級人物——中國植物營養與肥料學會、全國有機肥專業委員會主任沈其榮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首先,針對含量的質疑,很多企業希望能夠將有機質含量做到25%甚至更高,沈其榮認為很難做到,雖然一些企業想辦法加入一點褐煤,但這些屬于高含碳量的有機物,對于這種做法,他并不贊成。
而針對當前的新國標,沈其榮直言:10年前,在國家推廣氮、磷、鉀含量為三個15%的復合肥時他就曾強烈反對,因為“這完全是浪費肥料資源。沒有任何一塊土地對氮、磷、鉀的需求會是如此平均,肥料的配方調整還是一定要依據科學的測土配方來確定。現在推廣有機-無機復混肥,同樣希望能夠相互配比科學。不希望里面的養分標準過高,而且從生產工藝上也是不可能的。”他指出,針對中國目前的土地狀況,有機-無機復混肥中的氮磷鉀不能含量過高,否則其中沒什么有機含量,也就變成無機復合肥了,這樣對土壤的改善和結構,促進根系的成長都是不利的。從學術的角度來講,他建議,有機-無機復混肥的氮、磷、鉀控制在15%,最高不要超過25%,有機質可以控制在25%左右,比較適合我國大田作物需要。
其次,針對水分標準降低和必須顆粒化,沈其榮介紹有機肥的制作過程是腐熟,腐熟后的有機肥水分就在30%左右,如果要求水分降低,微生物就會被殺死,有機的效果就會降低。如果肥料不造粒就會成為粉狀,粉狀的有機肥不僅容易被風吹跑、流失快,而且還不好使用。所以新標準中的規定是合理的,因為將標準中的水分含量要求降低和并且顆粒化,既降低企業生產成本,還可以提高肥料生物效果。
活化腐植酸難以界定,爭議令標準實施一等三年
新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國家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提出,全國肥料和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及國內部分生產企業共同參與起草完成。發布時間為2009年4月7日,原定2009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后來因為種種原因一拖再拖,直到三年后才得以實施,這其中的原因與國標制定范圍中是否含有腐植酸有著很大的關系。
在舊國標中,有機-無機復混肥是將腐植酸涵蓋在內的,按照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相關人士的解釋,推遲的原因是有專家針對標準中的腐植酸提出了不同意見:首先,腐植酸不是有機質,只是一種土壤改良劑;第二,市場上的產品中所含腐植酸是用泥炭、草炭、風化煤、褐煤代替的,沒有經過活化,沒有經過物理或者化學反應,施用后效果存在風險;第三,標準中加入腐植酸以后,企業可能會產生腐植酸是一個發展趨勢或者是一個高端性產品的錯覺,廠家就會放棄用動物糞便、城市生活垃圾、秸稈、味精輔料等作為原料,這樣會造成垃圾、工業廢棄物的大量堆積,引起大的環境問題。
在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農業部就曾成立腐植酸工作小組并研究得出過結論,腐植酸不經過活化施用在地里對土壤有改良作用,并沒有害處。而有些專家認為是有害的,但是目前反對的專家并沒有提供數據。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與農業部相關部門進行溝通,還征詢了腐植酸工業協會以及其他專家的意見,綜合多方意見認為,腐植酸可以造粒,是一種不錯的原料,得以保留。但是是活化后使用還是不活化使用,生產成本是不同的,最后得出了必須活化的結論。由于腐植酸源頭多,界定是否活化的方法比較困難,因此延遲了標準的出臺。
但是,學術界不同聲音導致的標準延遲并沒有將爭論結束,最終的結果是:在新標準的范圍中明確提出,“本標準不適用于添加腐植酸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在新標準發布后、實施前就有企業反映:目前國內與關于化肥標準多,且更換頻率快。農民不是肥料專家,標準多了搞不清,因此更容易買到假貨,另外,對企業來講,標準的更改就需要更換包裝,給企業增加了一定的成本。
對此,上述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相關人士表示:中國的標準化體系牽涉到多個部門,現在有國家標準,還有行業標準,牽涉到出口還有商檢,體系較為復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產品標準應該在國家標準委備案,但是有的部門行業標準沒有備案。這就給新的標準制訂帶來了較多的問題,造成標準過多甚至重復和矛盾。制訂標準的工作會更多考慮標準的前瞻性,不約束行業的發展。現在各行各業發展都比較快,以前一個標準10年不變,現在5年,甚至3年就要更換。制訂新的標準,目的是順應行業整體、健康的發展,同時盡量減少企業負擔。按原則來講,一個新標準的實施,對老標準包裝在市場上的流通都有延緩期,這也是為了力所能及地減少企業因為更換標準帶來的經濟負擔,而且此次新標準在前言中明確標示:標準實施之日起6個月后,市場上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產品包裝禁止標注GB18877-2002,目的就是為了給企業更換包裝的延緩期。
在我國,隨著化肥的大量施用,土壤中的有機質逐漸減少,有機肥的施用能夠大大緩解化肥給土壤帶來的沖擊,提高土壤肥力,對我國糧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經濟和社會意義。業內人士表示,新標準已出臺實施,但是對于一些企業的質疑,建議國家相關部門也應出臺一些具體細則進一步解釋指導國標的順利實施,同時針對新國標門檻降低,也應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為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