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農藥
從今天開始,省農業廳、省公安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開展專項行動,重點從流通環節從嚴打擊禁用農藥運輸的違法行為,讓禁用農藥無處藏身。
從2000年開始,我省在全島范圍內禁止銷售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16種高劇毒農藥。農藥殘留超標事件發生后,我省修訂《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把禁用農藥品種從16種增加到52種,并規定非法生產、使用、儲存、運輸禁用農藥的,對個人處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新規定實施以后,禁用農藥明顯減少,但個別地方仍時有禁用農藥出現。初步調查顯示,主要是極少數物流配送企業暗中攜帶,給我省農業安全生產埋下隱患。
為確保農藥監管不留盲區和死角,省農業廳、省公安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從3月20日起至5月20日,全省開展農藥產品物流配送專項整治活動,檢查流物企業是否有承運農藥產品及建立農藥運輸記錄,重點檢查是否有承運禁用農藥行為及企業倉庫是否有儲存待運的禁用農藥。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做到“三個確保”:確保對登記備案的物流企業100%進行檢查;確保運輸農藥產品的物流企業100%建立運輸記錄;確保對違法運輸農藥產品的物流企業100%嚴處。
省農業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多部門聯手打擊禁用農藥流通,是實施新修訂的《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的重要內容,將從源頭上保障農業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