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強調積極推進資源稅費改革,將原油、天然氣、煤炭資源稅的計征辦法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征收,并適當提高稅負水平。
《方案》細化了“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節能減排目標。在節能方面,提出到2015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
在減排方面,提出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47.6萬噸、2086.4萬噸,比2010年的2551.7萬噸、2267.8萬噸分別下降8%;全國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8.0萬噸、2046.2萬噸,比2010年的264.4萬噸、2273.6萬噸分別下降10%。
《方案》提出,要調整能源消費結構,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1.4%。提高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到2015年,服務業增加值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達到47%和8%左右。
《方案》從價格、財政、稅收、金融四個方面提出了有利于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關于價格和收費政策,除了繼續提出要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產等價格體系,還提到了要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熱劑量收費。
關于財政政策,特別提到了將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有限采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的比重,研究實行節能環保政府的服務的政府采購。
關于稅收政策,積極推進資源稅費改革,將原油、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稅計征辦法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并適當提高稅負的水平。
關于金融政策,將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