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有序用電管理辦法》,要求各地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組織指導電網企業,根據調控指標編制本地區年度有序用電方案,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辦法》自5月1日實施。編制年度有序用電方案原則上應按照先錯峰、后避峰、再限電、最后拉閘的順序安排。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和電網公司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號分為紅、橙、黃、藍四個等級,表示供電缺口特別嚴重、嚴重、較重、一般。
《辦法》提出,要優先保障6方面用電:
1.應急指揮和處置部門,主要包括黨政軍機關,廣播、電視、電信、交通、監獄等關系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用戶;
2.危險化學品生產、礦井等停電將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保障安全負荷;
3.重大社會活動場所、醫院、金融機構、學校等關系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用戶;
4.供水、供熱、供能等基礎設施用戶;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產等農業生產用電;
6.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